限制出境申请书

一:解除限制出境有几种办法

你好

是执行中止吗?如果有未完全的民事诉讼,法院是可以限制出镜的,如果 解除,联系对方让法院撤销。

二:请问民事诉讼立案能否申请限制出国

民事诉讼就是民事官司,是指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益矛盾或者经济利益冲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经人民法院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特殊案件的活动,以及这些诉讼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通俗地讲就是你的人身和经济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通过打民事官司,达到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对被执行人限制出境(chujing)的,应当由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必要时,执行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第三十七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chujing)。被执行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对其法定代理人限制出境。第三十八条在限制出境期间,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债务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解除限制出境措施;被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或者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可以解除限制出境措施。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1987年3月10日发布的《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87]公发16号)(限制中国公民出境部分不再适用);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条、第九条;6.1998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的公安部《关于实行对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制度的规定》的通知;7.1995年6月20日,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处理涉外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六部分;8.1987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二)、(三)、(四)部分;9.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于1998年12月2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求依法严格把握对外方当事人限制出境。10.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于1998年11月23日在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确保司法公正加强阶段建设进一步推进经济审判工作的全面发展》中第三部分:严格把握限制出境问题;11.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93、94、95、96条。对限制出境措施的法律依据现状的评价:从效力层次上看,限制出境的基本法依据是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1条,但该条只是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申请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对在其他诉讼程序中是否可以限制出境没有规定。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限制出境措施不全面不完整。在唬事诉讼法修改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是法院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的主要法律依据,但此等法律法规只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对公安、边防机关适用限制出境的法定事由作出规定,其适用主体为公安、边防机关。当法院从上述法律规定的公安、边防机关不批准当事人出境的原因中推断出包含法院可以通知中得知了自己的权力。因此,在审判实践中有当事人提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批准权的法定机关是公安、边防机关等行政机关,......余下全文>>

三:限制出境会通知被执行人吗

会通知被执行人、海关、办理签证的地方。

有债务不还是限制出境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限制出境高消费的申请书叫什么

强制执行申请书

五:如何申请,让对诉讼对方法人限制出境,谢谢!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限制对方当事人出境的申请,由法院作出裁定交由相关机关协助执行。

限制出境,指有权机关依法对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或本国公民采取的阻止其离境的行为。限制出境制度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以及公共秩序,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可以作出限制出境决定的主体包括法院、检察机关[1]和行政机关。限制出境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留置当事人出入境证件、口岸阻止人员出境等方式。作为保障诉讼进程和判决执行的措施,法院可以在民事诉讼过程和执行程序中对当事人和被执行人作出限制出境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1987年3月10日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1998年6月25日最高法院《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实行对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制度的规定>的通知》、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等。最高法院发布的《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也对限制出境的程序、条件等作出了简明规定。

法律链接:

《民事诉讼法》第231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涉外经济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粤高法[1999]56号)中规定,限制出境对象的范围包括弗了结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境外当事人(含第三人)或境外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人员或是非法人组织当事人的东主、负责人,该范围比较宽泛。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2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不准出境: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二)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三)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经有关主管机关认定需要追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二)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三)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出境,并依法处理:

(一)持用无效出境证件的;

(二)持用他人出境证件的;

(三)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证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出境,并依法处理:

(一)持用无效出境证件的;

(二)持用他人出境证件的;

(三)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证件的。

六:限制出境

你的问题是什么呢?

七:请求限制出境

完全可以。

你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可以直接申请执行人员限制其离境。

事实与理由,按你所写完全可以,其实只要对方在判决生效后没有自动履行,这就是法律事实,足以适用《民诉法》第231条的规定,申请限制其离境,当然事实多写点也不防碍。

你书写的完全可以,你也可以这样写:......鉴于被申请人是澳门人,其离境的行为可能对申请人请求造成执行困难,致使本申请人的债权落空。为此,......

八:我被限制出境一年,申请护照办不出来,现在急需护照办不出来的证明,比如不予办理护照的书面通知等,需要

几类限制出境人员 ---- 根据《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CHINA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限制公民出境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GONG-AN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2、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3、国家安全机关对某些外国人或CHINA公民采取限制出境的。

4、有未了结民事案件(包括经济纠纷案件)的。

根据规定,PEOPLE法院、PEOPLE检察院、GONG-AN机关和国家SAFE机关在限制外国人和CHINA公民出境时,可以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在其案件(或问题)了结之前,不得离境。

“规定的前提是'可以',并非必须通知”,根据案件的需要,被限制出境的公民不一定都能收到通知。

如果限制楼主出境是别人向法院提出的申请并且被批了,你可以申请复印一份这个东西,因为对方是一定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限制某人出境才行的。如果不是,那白等着吧,没有什么条文说必须会给你一个证明,有这功夫,不如去医院开个重病证明,倒还快捷。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