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安全生产有何建议
1、实行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对安全工作应负的岗位责任,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时,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安全、效益、工作的关系,做到齐抓并进;
3、组织定期或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研究并解决存在的事故隐患,建立安全事故预警机制,制订安全事故处置预案。保证及时、妥善解决问题;
4、班组长负责每日检查现场的安全,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5、经常向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6、对生产现场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告牌的设置进行检查、管理,对安全隐患组织改进;
7、落实“三工”(工前有交待、工中有检查、工后有总结),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8、建立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使全体员工具有安全意识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组织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特殊条件下作业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并做好、保存教育记录;
10、教育的内容以安全思想、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为主,还应进行安全新知识教育、高温防暑、冬季取暖安全、节假日安全的各项教育;
11、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坚持“三工”制度,杜绝“三违”,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
12、安全检查应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依据相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各类违章行为;
13、在年度的评优、评先、晋升工作中,安全管理具有一票否决权;
14、对在处置事故中积极参与、阻止事故发生、蔓延、升级的,视情况给予100~1000元奖励;
二:安全生产应注意哪些问题
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忽视其使用( 未戴护目镜或面罩;未穿安全鞋、停电停风时放炮作业,用压缩空气吹铁屑;冒进信号、视野、人的不安全行为、 局部通风机无消音系统、保险,开关未锁紧、工件有锋利毛刺、无护栏或护栏损坏,酒后作业;不用夹具固定;未佩戴呼吸护具、坑道掘进、防爆装置不当、危房内作业、其它)
(3)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设备带“病”运转、集材;
(2)对人失误控制的缺陷, 开动、制动装置有缺欠、修理:
1) 防护、通电或泄漏等、 超负荷运转、手套、照明、调整,造成意外转动、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安全带、安全管理的缺陷可参考以下分类、瓦斯超限、拦车网有缺欠、作业场地烟雾尘弥漫视物不清、其它)
5)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
6)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
7)地面滑( 地面有油或其它液体、风流短路、其它)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
1)操作错误、无安全保险装置、环5要素、湿度、 冰雪覆盖、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设施上有锋利倒梭、焊接、承包商等)的风险管理的缺陷、无安全标志,如温度;易燃易爆场合明火,未离危险区、 地面有其它易滑物)
8)贮存方法不安全
9)环境温度;未戴工作帽、法,忽视安全;其它)
13)对易燃、制品,客货混载,手伸进冲压模、把柄等的操作)。
此外;安全装置堵塞,其它)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拆除了安全装置;
(6)违反安全人机工程原理;用手清除切屑、安全间距不够、其它)
2)设备、检查、材料;调车场超速上下车、 其它)
(3)作业场所狭窄
(4)作业场地杂乱(工具,一些客观因素,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毛边;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1) 无防护(无防护罩、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
抓住人、隧道开凿支撑不当、 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档车器或档车栏、清扫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未佩戴安全带、调整不良(设备失修,忘记关闭设备、听力护具、通风系统效率低、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1)照明光线不良(照度不足、集材作业安全距离不够、工具、关停、作业程序的缺陷; 其它)
4)手代替工具操作( 用手代替手动工具;采伐、瓦斯排放未达到安全浓度放炮作业、移动机器、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冒险进入涵洞、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无个人防护用品,冲压机作业时;
(3)工艺过程、工具:
(1)对物(含作业环境)性能控制的缺陷,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采伐、 (电气)未接地、防护装置调整不当、忽视警告标志、物、设备失灵、装车时、采伐时、搭挂树未作处理、 其它)
(2)强度不够(机械强度不够、湿度不当
3、警告信号、附件有缺陷
(1)设计不当;私自搭乘矿车、迎门树;在绞车道行走;未戴安全帽,工件紧固不牢、无报警装置,结构不合安全要求(通道门遮档视线,操作错误(指按钮;
(4)用人单位的缺陷,奔跑作业、阀门、光线过强)
(2)通风不良(无通风;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油罐或井中; 其它)
12)不安全装束(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放炮作业隐蔽所有缺陷; 其它)
3)使用不安全设备( 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材料堆放不安全、设施、搬手、绝缘不良、所用的防护用品、用具、安全帽、能风换气, 机械超速运转、汽车挡板、绝缘强度不够; 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 违章驾驶机动车、保养不当、护目镜及面罩; 未及时了望
7)攀、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
5)物体(指成品,未开“安全道”,失掉......余下全文>>
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
目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2、企业负责人及其员工,特别是各级单位领导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 。
3、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不足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4、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规范,缺乏有效的安全运行机制。
5、安全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6、安全责任制不落实。
7、安全教育培训不严格。
8、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是安全工作的薄弱环。
9、安全生产执法权威性不够。
参考资料:博安网-多媒体安全培训工具箱
四:关于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分一般问题、重点问题,划分的标准是什么呢?
回答1:第五条生产性企业分A、B、C、D四类进行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总分为100分,总得分在80分以上为A类,60—79分为B类,40—59分为C类,40分以下为D类。凡当年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或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企业一律确定为D类。 回答2: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第十四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第十五条 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四)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五)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六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回答3,:对
五:安全生产法67条,注意哪些方面问题
第六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本条是关于在紧急情况下赋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相应的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规定。
本条是这次修改《安全生产法》时新增加的规定,是修改的“亮点” 之一。实践中, 一些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因拒不执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做出的相关决定而导致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有发生事故的现实危险的情况下,如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相关决定,难以适应及时有效避免事故发生的紧急要求,客观上需要赋予监管部门相应的行政强制执行权,使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避免事故发生的严重后果。这种强制执行权本质上是一种现场应急处置权,做出这一规定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践经验的总结,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一)赋予监管部门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条件和程序
本条不是简单的“停水停电” 规定。在保障安全生产和不影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之间,必须统筹兼顾和平衡。如果强制执行权被滥用,对生产经营单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本条关于赋予监管部门强制执行权的规定是在严格限定前提条件和实施程序的基础上做出的。适用本条规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程序要求:
1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对于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不能适用本条规定。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做出的相关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其做出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做到了这一点,也就没有强制执行的必要。只有在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相关决定,继续冒险开工、带病作业,有发生事故的现实危险的,才能强制其执行相关决定。如果拒不执行决定的行为并不构成发生事故的现实危险,则不能适用本条规定。对于什么是“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由于存在各种复杂情况,很难在法条中进行具体界定,需要有关部门在实践中予以把握。一般认为,有明显的证据和迹象表明,如果不执行相关决定,事故马上或者很快就会发生,就可以认定为“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
3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采取相关强制执行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必须以保障安全为第一原则。在有的情况下,采取停电等措施反而会加大危险性,比如煤矿井下瓦斯浓度超标时,如果停电造成通风设备无法运转,反而会更危险。因此,适用本条规定必须以确保安全为前提。
4需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这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程序性要求,目的是保证这项权力慎重、规范地行使。
(二)具体措施
本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主要是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余下全文>>
六:安全管理中需要解决哪些主要问题
一、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进安全科学化管理
安全重在管理,管理重在现场,现场重在落实。生产活动是一个变化的动态的过程,作为生产活动主体的各类人员,由于受各类环境因素和自身条件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经常会有各类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这就要各级管理人员要多督促、多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检查人员要深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在办公室听汇报。同时,加大对各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力度,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层层落实好岗位职责,使生产现场处于有序、平稳、安全、可控的状态中。
一是发挥好理念先导作用。安全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就是安全的价值观、信念、理想、最高目标、传统、风气、行为准则的复合体。安全文化包括三大要素:一是安全物质文化,是指安全设施、装备所体现出来的文化品位和文化的价值。二是安全制度文化,是指安全的各种规章制度及条例等。三是安全精神文化,这是安全文化最高层次、最具有活力的核心部分。安全管理队伍的意识、观念、道德、目标、精神风貌等构成了安全文化的主要内涵。通过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把“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的经营理念贯穿于整个企业经营活动之中,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是搞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前提。以安全价值观为核心的安全理念是安全文化建设的灵魂。追求健康是人皆有之的基本需求,可是为什么在一些单位“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观念问题,就是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在实践中,有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放松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加之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培训工作与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甚至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致使安全生产处于被动状态。比如说,一些单位盲目追求效益,迫使或诱发本单位职工拼设备、拼体力,违章冒险蛮干;又比如,上级组织安全大检查是帮助下级查出隐患,预防事故,这本是好事,可下级往往百般应付,恐怕查出什么问题,查出问题便想方设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再比如,“我要安全”本来应是职工本能的内在需要,可现在却变成了管理者强迫职工必须完成的一项硬性指标。如果上述错误观念不破除,正确的安全理念不树立,那么,安全生产就永远是一句空话。正确认识安全文化作为一种新型管理理论的价值,使安全生产管理与安全文化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渗透到企业所追求的价值观、经营理念和企业精神等深层内涵中,重视安全培训,加强宣传教育,从而发掘出蕴藏在员工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强大力量,才能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是发挥好宣传教育作用。安全管理的落脚点在班组,防范事故工作的终端是每一位员工,目的就是要努力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因此,如何认真地确立起每一位员工的安全意识,使之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性转变,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方针,营造“人人关注安全”良好氛围,必须拓宽宣传教育形式,建立起整体性的、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安全环境。通过电视、报刊、板报、标语、读本等和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歌咏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攻势,做到寓教于乐,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安全知识广为传播,潜移默化地规范人的安全行为,培养人的安全心态。 必须增强以下几方面的安全防范意识的培养:
1、 超前意识:搞好安全生产,要具有超前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前做好预防准备并付诸实际行动,防范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2、 长远意识:搞好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而艰......余下全文>>
七:安全生产方面的“四问题,三责任”是什么?
四问题:
1、“重生产、轻安全”
2、“重效益、轻安全”
3、安全管理薄弱
4、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三责任:
1、政府督促责任。
2、部门监管责任。
3、企业主体责任。
具体可参考:
中国安全生产网 《解决“四个问题”,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中国寿光网《安监局:突出六个重点落实三个责任 确保安全生产》
八: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分别包括哪几个方面?
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原因、管理上的缺陷。
1、人(操作员工、管理人员、其他有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的重要致因。主要包括:
①未经许可进行操作,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②冒险作业或高速操作;
③人为地使安全装置失效;
④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进行操作或违章作业;
⑤不安全地装载、堆放、组合物体;
⑥采取不安全的作业姿势或方位;
⑦在有危险的运转设备装置上或在移动的设备上进行工作;不停机,边工作边检修;
⑧注意力分散,嬉闹、恐吓等。
2、物的原因。所谓物包括原料、燃料、动力、设备、工具、成品、半成品等。物的不安全状态有以下几种:
①设备和装置的结构不良,材料强度不够,零部件磨损和老化;
②存在危险物和有害物;
③工作场所的面积狭小或有其他缺陷;
④安全防护装置失灵;
⑤缺乏防护用具和服装或防护用具存在缺陷;
⑥物质的堆放、整理有缺陷;
⑦工艺过程不合理,作业方法不安全。
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构成事故的物质基础。没有物的不安全状态,就不可能发生事故。物的不安全状态构成生产中的隐患和危险源,当它满足一定条件时,就会转化为事故。
3、环境的原因。不安全的环境是引起事故的物质基础。它是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指的是:
①自然环境的异常,即岩石、地质、水文、气象等的恶劣变异;
②生产环境不良,即照明、温度、湿度、通风、采光、噪声、振动、空气质量、颜色等方面的存在缺陷。
以上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环境的恶劣状态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4、管理的缺陷主要有:
①技术缺陷。指工业建、构筑物及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等的设计、选材、安装、布置、维护维修有缺陷,或工艺流程、操作方法方面存在问题;
②劳动组织不合理;
③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或检查指导失误;
④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挪用安全措施费用,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
⑤教育培训不够,工作人员不懂操作技术知识或经验不足,缺乏安全知识;
⑥人员选择和使用不当,生理或身体有缺陷,如有疾病,听力、视力不良等。
管理上的缺陷是事故的间接原因,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得以存在的条件。
九:请列出您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1、加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
2、加强生产现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考核;
3、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力度、重点在反“三违”;
4、加强应急情况的处置能力方面的培训;
5、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意识(这个看你敢不敢写了,呵呵)
十:安全生产工作中"不严不实"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而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安全发展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促进了安全生产状况在总体上的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