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活动管理制度

一:党员日常管理制度

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是党组织战斗力的来源,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生活制度。所有党员都必须坚持按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定期组织党员集中上党课。

2、思想汇报制度。所有党员必须及时向组织汇报思想。定期召开党员思想交流汇报会,确保党的组织生活落到实处。

3、党员行为制度。以支部为单位,定期公示每个党员的政治身份、组织行为、工作行为、日常行为和交纳党费等其它有关情况,加强对党员的党内外监督。

4、结转关系制度。严格遵守党员规范,定期缴纳党员,及时结转组织关系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离退休以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相关党组织应按规定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二:党支部工作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大体上分为5相基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每月1日过一次党的生活;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支委扩大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增强党内的团结。

三、联系群众制度:为密切党群关系,党支部要建立党员群众的制度,如召开群众座谈会;个别听取群众意见;党员分工联系群众等等。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扶持和发扬党内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消除腐败分子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措施。民主评议党员,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分清是非,提高觉悟,增强党性。一般要经过学习、教育,自我批评,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阶段,每年终进行一次。

五、请示汇报制度:党支部在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但遇重大问题或超过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同时,党支部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党员个人在工作学习中,如遇思想工作等矛盾,或发现工作中、同志间的矛盾、问题也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以便使组织上及时了解情况妥善解决矛盾和问题。

三:党员管理制度有哪些要求

省委组织部组织处回答:党员管理的制度有: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日制度;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籍管理制度和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四:党 相关规章制度有哪些? 100分

党内制度概括起来十方面的内容

一、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

二、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

三、述职述廉

四、民主生活会

五、信访处理

六、巡视

七、谈话和诫勉

八、舆论监督

九、询问和质询

十、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

五: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有哪些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组织(党组)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这是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健全和坚持这一制度,对于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决议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作用。

1.组织生活会和支委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要求。党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采取党小组或党支部生活会形式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是一年一次,召开的时间均按支部或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

2.组织生活会和支委民主生活会会议内容。组织生活会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委民主生活会针对班子和个人思想、作风及工作上的问题进行检查、总结,交换意见,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3.遵守制度,积极参加党的活动。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对党内各项制度意识的认识,自觉遵守党内各项制度,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时,应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六:党的规章制度是什么?

党的规章制度是要求党员应共同遵守的行为规程或行为准则。如党章或党章第七章“党的纪律”。

七:流动党员的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根据《党章》及有关党员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三、流动党员管理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适时转移,使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四、单位党组织在党员外出后,要指定专人负责,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所在单位、地区的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活动和工作部署。同时也要保持与流动党员的联系和沟通。五、对外出时间不足6个月外出学习进修、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经商的党员,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可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上级党组织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地点相对固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或当地党组织,参加党内活动。党员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的,地点固定的,应将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地区、单位的党组织或社区党组织。六、对短期外出或长期外出又无固定地点的,但可以经常返回本地的,仍在本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的党费一般应由党员个人按照《党费收缴办法》的有关要求和比例按月缴纳,特殊情况可以托人代交、邮寄、预交或补交,但预交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七、流动党员外出前要向党支部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地点或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的外出地点、外出原因、外出时间、联系电话、联系方式进行登记备案。八、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进行行前教育,要求外出党员外出期间必须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季度至少一次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自己组织关系的所在党组织联系,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九、外出党员要严格参加所在党组织的党的组织生活,而且要经常与原单位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对没有正当理由的,连续六个月不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不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党员,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对党员活动日制度坚持和落实好有什么意见建议

活动日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党内重大事项和部署工作;组织党员学习政策、法规、工作业务和党的基本知识;开展思想汇报和评议党员;开展义务劳动、服务群众、参政议事、献计献策等活动。

党员活动日内容上除了对上级规定的党的理论知识、重要会议精神和最新政策进行及时传达学习外,要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还要邀请专家专题讲座、集中收看“专家在线”或远程电教片;开展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赴党员教育基地实地参观学习;对重大事项和重要决议通报、质询、征求意见;热点问题互相交流;党性大讨论、党员论坛、献计献策座谈交流活动等。

九: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有什么规定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组织(党组)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这是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健全和坚持这一制度,对于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决议的贯福执行,具有重要作用。

1.组织生活会和支委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要求。党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采取党小组或党支部生活会形式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是一年一次,召开的时间均按支部或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

2.组织生活会和支委民主生活会会议内容。组织生活会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委民主生活会针对班子和个人思想、作风及工作上的问题进行检查、总结,交换意见,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3.遵守制度,积极参加党的活动。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对党内各项制度意识的认识,自觉遵守党内各项制度,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时,应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十:"党员固定活动日"属不属于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范畴

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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