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超过六个月

一:试用期超过六个月是否视为“自动转正”?

劳动法专家、培训师钟永棣答复: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试用期如果超过6个月,那么超过部分是无效的,超过部分将被认定“属于转正后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视为自动转正”。如果违法约定的部分已经履行完毕,那么劳动者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提出赔偿要求。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只有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的理由,才能解雇试用期的劳动者;实践中,用人单位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上述理由的客观性、真实性。依据有关文件及结合司法实践,《解雇通知书》必须在试用期满前发出且送达给劳动者才成立,如果在试用期满后发出《解雇通知书》将很可能被认定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以该法第三十九条的理由解雇试用期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以该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的理由解雇试用期的劳动者,则须支付经济补偿;以其他理由解雇,则属于违法解除,须支付赔偿金(即2倍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法中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包括六个月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长沙劳动维权中心 周文颖律师

三:国家规定试用期是六个月,请问8个月后依然未能转,合理吗?

公司领导虽提出你的不足之处,但并未与你解除合同故应让你转正。

下面关于试用期的信息,供你参考。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场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因此,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不适合自己,也可随时解除合同。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目前,这一培训方式仍在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见习期是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见习制度,期限为一年。综上所述,试用期与学徒期,或与见习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同时约定,执行时应注意相互衔接好。

四: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吗?

约定的3个月就只能是3个月,不能延长。如果不给转正(工资相应的应该也不会提高),你可以以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要有证据哦)为由随时走人龚要求公司补齐正式工资的差额,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照你的情况,工作不满半年,就是半个月工资)。

五:试用期如果超过六个月,应该怎么办

超过试用期,双方都满意可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可双向选择,单位可辞退,员工可辞职。

六:为什么试用期是6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厂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足3年的,公司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是违法行为。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转正后,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试用期6个月合法吗

1.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因此是合法的 2.但明年1月1日起实行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 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 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记得采纳啊

八:工作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几个月?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另外,除了企业员工试用期外,还有两种试用期,一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二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激,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外商投资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外商投资企业招收新职工时,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但约定试用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约定的劳动合同期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定试用期;

2、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3、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4、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5、签订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约定的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6、因劳动合同期满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不准设定试用期。

九:三年合同 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给转正 公司需要不需要赔偿?

俯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三年以上规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此,据你提供的情况,试用期超过六个月未给转正的,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赔偿金,并要求公司给予转正,不然可以向劳动局举报其违法行为,以及你已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履行合同约定,构成违约,要负违约责任。

这是我的想法,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十:试用期有6个月的合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六个月试用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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