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消防设计规范

一:地下室防火设计要求

地下比地上严。

1.地下耐火等级都是一级;

2.根据使用功能,确定防火分区;

3.再确定楼梯位置、数量等;

4.如有人防,还需参人防防火规范。

二:地下室消防设计规范有哪些

地下室施工的防火要求 地下工程施工中除遵守正常施工中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还应遵守以下防火安全要求: 1) 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线不宜直接敷设在墙壁或土墙上,应用绝缘材料架空安装。配电箱应采取防水措施,潮湿地段或渗水部位照明灯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安装防潮灯具。 2) 施工现场应有不少于两个出入口或坡道,施工距离长应适当增加出入口的数量。施工区面积不超过 50m2,且施工人员不超过 20人时,可只设一个直通地上的安全出口。 3) 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和楼梯的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 100人不小于 1m的净宽计算。每个出入口的疏散人数不宜超过 250人。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 1m。 4) 疏散走道、楼梯及坡道内,不宜设置突出物或堆放施工材料和机具。 5) 疏散走道、安全出入口、疏散马道 (楼梯)、操作区域等部位,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灯。火灾事故照明灯在上述部位的最低照度应不低于 5lx(勒克斯)。 6) 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处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灯。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间距不易过大,距地面高度应为 1! 1.2m,标志灯正前方 0.5m处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 1lx。 7) 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投合。 8) 地下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消防给水管道可以与施工用水管道合用。特殊地下工程不能设置消防用水时,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轻便消防器材。 9) 大面积油漆粉刷和喷漆应在地面施工,局部的粉刷可在地下工程内部进行,但一次粉刷的量不宜过多,同时在粉刷区域内禁止一切火源,加强通风。 10) 禁止中压式乙炔发生器在地下工程内部使用及存放。

三:消防控制室可不可以设计在地下室?

消防控制室不可以设计在地下室。 宜设在地面层,门开向疏散区。

四:地下室的防火分区最大能做到多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5.1.7条规定,地下室防火分区最大500平方米。

附注中写明:“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 倍。”所以防火分区可以扩大为1000平米。

5.1.13 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 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 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有关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

4 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

因此,地下商店防火分区可以做到2000平米。

这个是极限了,除非是地下汽车库,在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前提下,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可以允许达到4000平方米,但这与您的问题情况不符。

规范中还有规定:

5.1.15 当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 厅(含具有卡拉OK 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必须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时,最远房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9m。当必须布置在建筑物内首层、二层或三层外的其它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2 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 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厅、室的疏散门应设置乙级防火门;

3 应按本规范第9 章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消防是大事,设计应考虑周详,尽量符合规范要求。

底线是能够通过消防审批和施工图审查,如果不能做到,方案就不成立,修改设计没商量。

五:消防法中关于地下室有哪些明文规定和要求 20分

消防法中好像是没有明确到地下室,但是建筑消防设计规范里明确提到很多关于地下室的问题:第5.1.1A条 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应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当必须设置在建筑的其他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二、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三、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第5.1.2条 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建筑面积之和不宜超过本规范第5.1.1条的规定。

注:多层建筑的中庭,当房间、走道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设有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设有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中庭每层回廊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封闭屋盖设有自动排烟设施时,可不受本条规定限制。

第5.1.3条 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第5.1.3A条 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营业厅不宜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且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二、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

三、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防烟、排烟设施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的规定执行。

第5.3.6条 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但面积不超过50m2,且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设1个。

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一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人数不超过30人且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其垂直金属梯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时,可设置1个疏散出口,其疏散出口总宽度,应根据其通过人数按不小于1.0m/百人计算确定;

注: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或半地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乙级的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地下商店和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当其地下层数为三层及三层以上,以及地下......余下全文>>

六:消防要求消防泵房可设于地下室吗

这个消防规范规定的是消防泵房需要满足消防水泵的进水管必须是采用消防水池自灌进水。这个消防水池设置部位决定的,如果是设置地下消防水池,泵房也就是地下的,但是规范规定的是不能设置在地下2层以下,如果设置屋顶高位消防水池,泵房就可以设置在屋顶低于消防水池的部位。

七:民用建筑下地下室是否可按仓库规范划分防火分区?

不可以。必须按地下室的使用功能来划分。

八:健身房开在地下室消防要求

这是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1.15条的要求,设200平方的限制是为了将火灾限制在一定区域。

这与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4.9条的规定是一致的。且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所以,开间最大为200平方,否则,通不过消防验收,不能开业。

为感官需要而要使场地看起来更大些,可以使用耐火2.00h的防火玻璃分隔,作为“不燃烧体隔墙”。

九:地下车库防火分区是多少

地下车库的防火分区按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来定;

2000平方米,且按照防火规范,在设置了喷淋与烟感后防火分区可增大一倍;

即地下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可做到4000平方米。

十:地下车库的消防要求

没有规范要求消防车必须进入地下车库内部。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97》 第4.3.1条规定: 汽车库、修车库周围应设环形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物的一个长边和另一边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宜利用交通道路。 关于车库内净高,《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 100-98》 第4.1.13条规定:汽车库室内最小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小型车:2.2米 轻型车:2.8米 大、中型铰接客车:3.4米 大、中型铰接货车:4.2米 注:净高指楼地面表面至顶棚或其他构件底面的距离,未计入设备及管道所需空间。 为保证行车安全,以上最小净高原则上不能再放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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