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垃圾中转站项目建议书范本,多多益善,谢谢(急用)
概述
1.1.项目名称及性质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建设地点:***************
项目性质:污水管道更新
1.2.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96)
5、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
7、 《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
8、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
9、 国家、省、市其它相关的法规、文件
1.3.编制原则
1、合理布局,总体设计,充分利用现有地形。
2、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二次污染。
3、根据设计的合理性原则和工艺需要,尽量利用现有场地,尽量减少新占土地,节省项目投资和管理费用。
4、以技术、经济、环境效益的综合评价为决策依据,进行多方案的论证分析。
5、方便施工与后期维护管养。
1.4.编制范围和内容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范围和内容具体包括:
1、分析并确定污水排放标准。
2、明确污水管道改造、新建工程规模。
3、污水管道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二章 工程背景
2.1.城市概况
南京为江苏省会所在地,为著名的古都和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苏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为长江流域主要的中心城市。南京作为长江流域四大中心城市之一和长江三角洲枢纽城市,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有必要也有能力充分利用其跨省域的综合吸引力,充分发挥其经济辐射作用。
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南京市人口总规模已达623.8万人,全市人口居住在城镇的为443.5万人,占总人口的71.09%。根据都市圈“重点发展外围城镇,适度扩展主城用地”的布局原则,主城规划范围为绕城公路以内,西北抵长江,东北至笆斗山,东至马群,南到双龙街,西南至双闸,规划用地面积为243平方公里;综合考虑人口发展趋势和主城的用地限制,规划主城人口2010年为210万人左右。
南京位于长江下游,东距入海口约300公里,西靠皖南丘陵,北接江淮平原,南望太湖水网。境内绵亘宁镇山脉西段,长江横贯东西,秦淮河蜿蜒穿行,钟山龙蟠,石头虎踞,山、水、城、林相映成趣,景色秀丽。南京市是江苏省低山、丘陵集中分布的主要地区之一,是低山、岗地、河谷平原、滨湖平原和沿江洲地等地形单元构成的地貌综合体。
南京属亚热带气候,四季分明,年降雨量分布不匀,夏季雨量集中,6—8月降水量约占全年的45%,一般6—7月为梅雨期,8—9月又多受台风影响,经常有较大暴雨和不稳定天气出现,全年平均降雨量1005.9毫米,最大年降雨量1621.3毫米。南京季风性气候明显,秋、冬季以东北风为主,春、夏以东风和东南风为主。
2.2.项目概况
南京XXX有机废弃物处理场,位于南京市江宁区XX镇X村,地处南京东郊XX山西麓前缘一山间洼地内,距最近居民点1.5公里,距市中心20公里、312国道4公里、绕城公路3公里,交通便利。
该场于1992年按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标准新建,总投资1700万元(不含征地税、供电设施和场外道路建设费),占地面积420亩,设计库容量为150万立方米。根据江苏省地矿局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大队地质报告,整个场域属山麓冲积地带,原始地貌清晰可见。根据勘探,可......余下全文>>
二:垃圾中转站项目投资多少建设
概述
1.1.项目名称及性质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建设地点:***************
项目性质:污水管道更新
1.2.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96)
5、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
7、 《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
8、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
9、 国家、省、市其它相关的法规、文件
1.3.编制原则
1、合理布局,总体设计,充分利用现有地形。
2、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二次污染。
3、根据设计的合理性原则和工艺需要,尽量利用现有场地,尽量减少新占土地,节省项目投资和管理费用工
4、以技术、经济、环境效益的综合评价为决策依据,进行多方案的论证分析。
5、方便施工与后期维护管养。
1.4.编制范围和内容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范围和内容具体包括:
1、分析并确定污水排放标准。
2、明确污水管道改造、新建工程规模。
3、污水管道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二章 工程背景
2.1.城市概况
南京为江苏省会所在地,为著名的古都和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苏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为长江流域主要的中心城市。南京作为长江流域四大中心城市之一和长江三角洲枢纽城市,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有必要也有能力充分利用其跨省域的综合吸引力,充分发挥其经济辐射作用。
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南京市人口总规模已达623.8万人,全市人口居住在城镇的为443.5万人,占总人口的71.09%。根据都市圈“重点发展外围城镇,适度扩展主城用地”的布局原则,主城规划范围为绕城公路以内,西北抵长江,东北至笆斗山,东至马群,南到双龙街,西南至双闸,规划用地面积为243平方公里;综合考虑人口发展趋势和主城的用地限制,规划主城人口2010年为210万人左右。
南京位于长江下游,东距入海口约300公里,西靠皖南丘陵,北接江淮平原,南望太湖水网。境内绵亘宁镇山脉西段,长江横贯东西,秦淮河蜿蜒穿行,钟山龙蟠,石头虎踞,山、水、城、林相映成趣,景色秀丽。南京市是江苏省低山、丘陵集中分布的主要地区之一,是低山、岗地、河谷平原、滨湖平原和沿江洲地等地形单元构成的地貌综合体。
南京属亚热带气候,四季分明,年降雨量分布不匀,夏季雨量集中,6—8月降水量约占全年的45%,一般6—7月为梅雨期,8—9月又多受台风影响,经常有较大暴雨和不稳定天气出现,全年平均降雨量1005.9毫米,最大年降雨量1621.3毫米。南京季风性气候明显,秋、冬季以东北风为主,春、夏以东风和东南风为主。
2.2.项目概况
南京XXX有机废弃物处理场,位于南京市江宁区XX镇X村,地处南京东郊XX山西麓前缘一山间洼地内,距最近居民点1.5公里,距市中心20公里、312国道4公里、绕城公路3公里,交通便利。
该场于1992年按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标准新建,总投资1700万元(不含征地税、供电设施和场外道路建设费),占地面积420亩,设计库容量为150万立方米。根据江苏省地矿局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大队地质报告,整个场域属山麓冲积地带,原始地貌清晰可见。根据勘探,可......余下全文>>
三:垃圾清运及消纳方案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3月1日 建设部令第139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本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第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第七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第八条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第十条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第十一条 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建筑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应当方便居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第十四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禒。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应当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或者超越法定职权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或者不在法定......余下全文>>
四:如何提高主次干道精细化作业水平
(一)街面秩序
1.占道停车整治。加强占道停车管理,公共交通站场及商圈、老旧小区等确需占道停车的,要做到划线停放、规范管理,新建小区及其他有专用停车场所的地区尽量做到停车入库,严控占道停车,保证公众出行方便和安全。
2.占道经营摊位(贩)整治。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原则,规范占道经营摊位(贩)管理。积极打造占道经营规范管理摊区,特别是对有市场、有需求的背街小巷、居民社区自发形成的摊区,要采取“三限、三有、三控”(即限时间、限地点、限规模经营,有经营许可、有垃圾收容器、有防渗漏地垫,控噪音、控油烟、控隐患)和组织引导摊主自律自治等措施,强化管理,努力实现便民利民与维护市容市貌有机结合。
3.城市道路附着设施整治。全面清理城市道路附着设施,规范、拆除设置不合理或已废弃的公用电话机(亭)等各类废弃道路附着设施。对确需设立或保留的杆、牌等,尽量一杆多用,并按市容市貌管理要求进行规范。
4.市容秩序整治。加大市容秩序维护管理力度,加强城市“牛皮癣”、占道散发卡片整治,防止乱搭建、乱设置、乱堆放、乱吊挂、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等现象。加强建筑工地管理,规范施工围档设置,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强化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联合执法,采取集中上路、联合行动和堵源头、查沿线、守节点等措施,形成严控、严查的高压态势,确保建筑垃圾运输规范有序,促进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环境卫生
1.主次干道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提高主次干道精细化作业水平,加大机械化清扫和高压冲洗作业力度,确保车行道路面见本色、无积水、无垃圾杂物和其他污渍,路沿石立面、交通隔离设施和边沟边角干净整洁,人行道无垃圾杂物、污水和其他污渍。
2.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及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努力实现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及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全覆盖,做到环境卫生管理责任明晰、保洁队伍稳定、保洁标准固化、收集容器适用、垃圾清运规范及时,确保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3.工地环境整治。加强建筑工地生活垃圾收运,重点整治拆迁工地及周边的脏乱差、扬尘污染等问题,杜绝随意抛撒垃圾现象。加强待建工地管理,全面消除暴露垃圾,无围墙的要尽快修建围墙。
4.垃圾收运系统整治。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4〕2号)要求,加快推进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清洁工程建设,确保在2015年底全面完成城区垃圾收运设施建设改造和设备采购投用。
5.环卫设施整治。加强环卫设施管理,加大公厕、垃圾中转站、收集站(箱、桶)、果皮箱及垃圾运输车辆等维护管理力度,有效杜绝二次污染,实现环卫设施整治常态化、服务规范化。
(三)市政设施
1.车行道、人行道整治。继续推进城市道路提档升级,全面实施车行道白改黑、人行道铺装透水砖或石材。加大已改造道路维护力度,实施精细化管理。完善道路指示牌设置,加强清理维护,确保道路指示牌完整、明确、整洁。
2.排水设施整治。对现有排水管道进行疏通或改造,标准化设置进水口、检查井,确保排水通畅。
3.城市照明设施整治。完成路灯新建改建工作,消除城市照明盲区。开展老旧照明设施整治,确保照明设施安全运行。保持路灯干净整洁,及时清除灯杆上的“牛皮癣”,定期对灯杆、灯具进行清洗、涂装。同一路段(社区)路灯灯杆、灯具的规格、外型、颜色保持一致,路灯灯杆编号统一。按规定开启建成灯饰,加强灯饰维护管理,确保景观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0%以上。
(四)市容市貌
1.户外广告和店招牌整治。严禁违规设置各类商业广告。禁止超规格设置围墙商业广告,不得在主次干道擅自悬挂户外广告......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