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行为案例分析

一:公务员案例分析?

县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乡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对于税收中的强制执行措施,应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本案中,乡政府的扣押行为超越职权,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撤销这一违法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处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二:公务员考试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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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黑龙江省考信息汇总

公告下发时间:5月13、14、15日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5月29日至6月2日

报名费用耿2科105,3科150

网上打印准考证:2015年6月22日9:00至6月26日17:00期间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6月27日

2014年黑龙江省考各阶段时间表(仅供参考)

笔试科目:行测和申论(部分岗位有加试)

报名费用:2科130,3科165

笔试公告:4月28日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5月17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23日—6月29日

笔试时间:6月29日

笔试成绩查询:7月14日—7月22日

资格确认通知公布:7月17日

二次报名:7月26日—7月27日

拟进入面试名单:8月4日

调剂公告:8月4日

调剂入口开通:8月7日

调剂人员资格审查:截止至8月10日

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警务技能(体能)测试公告:8月6日

面试调剂合格人员名单:8月13日

调剂后职位调整通知:8月14日

领取(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8月20日起(地市以地市公告为准)

面试时间:8月26日—8月27日

各地市拟进入体检阶段考生名单公告:8月29日(地市以地市公告为准)

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公务员体检通知:10月28日

各地市体能测试通知:10月17日—10月28日(地市以地市公告为准)

黑龙江垦区公务员体能测试和体检的通知:10月22日

森工系统公安机关体能测试的通知:10月28日

各地市体检通知:10月22日—11月7日

拟录用名单:11月28日

其他问题请点击→2014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汇总:hlj.offcn.com/...bd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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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务员案例分析题

每年的年度考核格次是由大家民主评议得出的,既然他被考核为不称职,说明多数人这样认为,当然不排除中间会有人做手脚。

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公务员有申诉的权利,因为连续两年被考核为不称职,就会被辞退,所以当然有申诉的权利,

参照《公务员法》第十五章第90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二十日内直接提丹申诉。”

因此,他可先向工商局申请复核,如果不服复核决定可向同级人事局或上一级工商部门提起申诉,也可不进行复核直接申诉。

还有,年度考核总是书面通知本人的,至于为什么考核为不称职,总得说出123,以事实为根据的。

总之,在国家机关工作,应当处好人际关系,有时人缘是一种资源。:)

四:案例:公务员 问题:请结合理论进行分析,张某的行为符合公务员纪律规定吗?

(1)张某养狗扰民侵犯了其他居民的环境权、人身权等合法权利,理应文明养狗,因为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只有尊重他人的权利,才能更好地享有自己的权利,满足自己的需要。(2)它们的做法不可取。因为利用互联网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超越了法律允许的范围,要承担法律责任。(3)会破坏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而且违法行使权利的人还会受到法律的惩处。(4)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五:公务员制度讲座(案例分析)

1 王某行为属于个人行为2 国憨公务员基于行政职务关系以行政主体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行政主体承担。职务行为的判定标准是:必须是由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非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不能作为职务行为来判定3 不应当由所在公安局承担。公务员实施的民事侵权行为和违反国家公务员纪律的行为(个人行为),都由公务员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考上公务员老板奖五千案例分析答案用公关知识对公司老总的奖励行为进行理解

前些时候,看到一则新闻《考上公务员老板奖五千》,好像不少媒体都登了,影响还挺大。从公关角度看,这五千元花得真值,效果绝对有50万的水准。

一则,这绝对是一个双赢,甚至多赢的案例。第一、职工懂得感恩,在当今社会难得,所以媒体愿意宣传;第二、老板做得巧妙,五千元对他或许也就一二顿饭钱,但企业和个人的良好形象树立了;第三、社会和百姓赞许这种感恩与施恩的行为,也愿意阅读类似报道。

二则公关要善于制造新闻(或曰策划媒介事件),能做到无中生有、小事做大。这个案例绝对做到了。估计类似的事情国内外肯定不鲜见,为何该公司的新闻出来了,而别人的未见。说明这家企业的公关意识和传播意识。

三则案例能捕捉到社会所欠缺的人情、恩情,引发公众的共鸣。这很难得。好的公关不是让大家都看到,而是让大家都知道(通过人际传播)。而这里做到了。

七:公务员考试案例分析里意义主要写哪些

您好,武汉华图,很高兴为您解答。

案例分析题大致可以分为2类,一类明确指明了学生需要运用的知识点,例如题目中常常会出现“请运用教师职业道德相关知识点分析这位教师的做法”等词眼,我们将其称作“具体型案例分析题”;另一类则不指明学生需要运用哪个知识点,如题干以类似“请结合相关知识对这位教师的做法进行分析”的方式进行表述,我们将其称作“全面型案例分析题”。

具体型案例分析题,规定了具体的答题方向有一定的方向性。这类题只要对规定的知识点理解透彻便可以与材料相呼应进行作答。对于全面型案例分析题,一般材料中会涉及到好几个相关的知识点,就要求考生能够开阔思维,不拘一格,全方位多角度的去分析作答。重在平时学生中对知识点的积累和理解。

回答完毕,希望您能采纳!祝您学习和生活愉快!

八:公务员案列分析

年度评估网格绘制的时候的,因为他是所有民主评议,考核为不称职的,大多数人是这么认为的,当然,不排除中间有人技巧。

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公务员有上诉的权利,因为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将被解雇,当然,有这样的权利上诉,

参考“第15章,”公务员法“第90条:公务员拒绝接受下列人员交易之日起,原有的加工,就可以知道自己的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机关审查,审查的结果感到满意,你可以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之日起,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同一水平,或使人员与当局的处理器官上诉;不经审查,他知道每天处理的人员于2日起十日内直接提出上诉。“

因此,他可向工商局审查,不服气的审查决定可禒提出投诉的兄弟人事局或一个业务部门,或直接不检讨投诉。

此外,年度考核书面通知我,为什么不称职的评估,他会说123,以事实为依据。

九:《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案例分析 20分

应予以降职

十:公务员案例分析题 10分

判决撤销乡政府的扣押决定,并且向税务机关发出审判建议,对张某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者实施其他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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