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公务员分类改革
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制度设计要立足国情、解放思想、体现特点。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领域一项全新的探索和尝试,既无历史经验可循,国外可借鉴的经验也不多。在制度设计中,既要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实践可操作性,又要解放思想,打破陈旧的条条框框,保证制度的先进性和前瞻性。顶层设计中要发挥好制度的导向作用,既要考虑到不同类别公务员的差异性,体现各自职业发展特点,又要统筹三类公务员之间的协调发展,相互兼顾,保持适度平衡。
二是目标导向要着力于激发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最大特点是能够根据不同职位的职责,针对不同类别的公务员设计符合自身特点的职业发展道路,使各类别公务员分渠道发展。要按照综合管理类提高管理能力,专业技术类技术精湛,行政执法类勤勉尽职的目标设计制度,实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激发各类公务员的能动力,真正做到公务员分类各行其道、各负其职。
三是工作推进要试点先行、政策配套、稳慎有序。公务员分类管理作为一项创新性的制度,在推行中一定要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切不能操之过急。要重视试点工作的经验积累,成熟一批,实施一批,不断完善,再扩大范围。从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实践来看,应做好工资、晋升、考录、考核、培训等相关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对各管理环节做全盘考虑,避免工作推进的脱节和被动。在配套政策研究中,要注重政策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政策之间要前后衔接,首尾贯通,并根据试点情况不断充实完善。
四是公务员分类管理要依法强化,规范运行,加强宣传。公务员分类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度运行一定要严格依法,规范操作,要维护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保证分类工作不走样。公务员分类管理法规实施后,在日常管理中要强化监督,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公务员分类管理平稳实施。同时,组织实施中还要注意做好政策指导和宣传工作,深化公务员对分类管理工作的认识,消除分类管理是为了提高待遇的片面理解,帮助公务员找到定位,确定自我发展的目标。
二:公务员分类改革2016年开始吗
2016年公务员分类改革不能实施。
对于公务员分类改革,《公务员法》已有明确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而之所以这项改革步伐缓慢,一方面是由于由于配套制度没有跟进,另一方面也与地方的积极性有关。
三:公务员分类改革最新消息
您好,领学网解答。
7月14日,中办国办 印发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全文公布,对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别制定了职位设置、职务升降等方面的规定。两类公务员设置11层次,对应公务员相关级别。其中,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从专业技术员到一级总监对应公务员26级到8级。
人社部发言人李忠表示,两个规定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制度框架体系基本确立。
分类录用,分类考核
文件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级从专业技术员到一级总监分别设置11个层次,分别对应公务员二十六级至八级。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从二级行政执法员到督办分别设置11个层次,对应公务员的二十七级至十级。
李忠介绍,这次在职位的序列上,两个规定结合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职位特点,着眼于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为两类公务员建立了各自的、不同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职务序列。
“专业技术类职位是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是机关中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执法职责的职位。”李忠说。
在职务晋升上,李忠表示,分类管理突出对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的持续激励,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以更好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在日常管理上,针对两类公务员的特点,实行分类录用,分类考核,分类培训。
“让高级人才有自己的通道”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2006年施行的公务员法就提出了分类管理公务员的要求,这次的两个文件,是把公务员法的规定具体细化了。
汪玉凯说,大部分公务员属于综合管理类,但像政府部门的会计师、工程师、经济师等承担的工作专业化要求更高,从录用、考核、晋升上都应该有所区别。
汪玉凯认为,各部门的公务员行政执法队伍,不承担政策功能,只承担执行功能,也应该与综合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开管理。“录用和晋升时,高级人才就可以有自己的通道。这使他们专业素养的提高不受职业发展通道的限制。”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务员职位分类,建立符合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特点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强技术性、低替代性。
第三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业内认可,坚持分渠道发展、专业化建设,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机关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位设置
第五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根据工作性质、专业特点和管理需要,在以专业技术工作为主要职责的机关内设机构或者岗位设置。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设置范围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六条机关依照职能、国家行政编制和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职位设置范围等,制定本机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设置方案,并确定职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余下全文>>
四:江西省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方案
这个是不能
给我这些人看的
五:公务员分类改革怎么看
您好,领学网解答。公务员分类改革后,非大一统的精细化管理,能更好激发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研讨业务、提升技术等级、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的积极性。通过相应考核体系,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设立不同级别,使其获得除行政级别提升以外,更多的发展空间。这也将改变过去公务员晋升千军万马走独木桥的历史,实现多轨道并行且更加科学合理的发展途径。公务员分类改革将通过管理的精细化,更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管理。这将使公务员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通过待遇的提升,避免人才被压制,同时也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提升行政绩效,进而为百姓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六:2016年公务员分类改革有消息吗
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三步走
机关事业单位薪酬改革“三步走”
“涨工资”不仅是待遇调整,也是机关事业单位薪酬结构调整的一次大改革,廉政建设的配套措施,更是体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岁末年初,“养老并轨”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两枚“重磅炸弹”引发的“震荡波”久久不散。
2016年1月1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透露,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对此,社会公众反响不一。有的认为“养老一并轨,机关事业单位就涨钱了”;有的觉得国家公职人员享有各种津补贴乃至“灰色收入”,不应再“哭穷”;有的认为公务员工资近十年未涨,确实到了该调整的时候……
“调整基本工资绝不是单纯地‘涨工资’,它只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第一步,即提高基本工资比重,调整、优化工资结构。”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迈出这一步很艰难,而接下来也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为什么要调工资
“养老并轨”是此番工资调整的最直接动因。“‘养老并轨’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可获得相当于退休前工资80%~90%的养老金。如果在改革前涨薪,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差距将进一步拉大。而并轨后,工资与退休金之间的直接联动关系被减弱,此时调整工资更为合理。”苏海南说。
据苏海南介绍,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国家公职人员的工资水平大都稍高于社会平均工资,如加上福利待遇等其全部收入水平应处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中等偏上”位置。而我国自2011、2012年起,国家公职人员平均工资开始低于国有企业平均工资,且全部公职人员与全部企业员工平均工资的差距也由以往的10%以上缩小到5%~2.6%。
“可见,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内’的工资水平低于‘中等偏上’这一定位。再结合2006年后国家一直没有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加之通货膨胀等因素,适当提高这一群体的工资水平是有现实需求的。”苏海南说。而且养老并轨后,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需要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为了保证拿到手的工资不降低,相应增加工资也是有必要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指出。
至于公众认知与此不符,受访专家认为主要是两个因素造成的。其一,不透明的津补贴。由于基本工资常年不调,近些年一些地方自行安排增加公职人员的津补贴,个别机关仍分福利房,让公众产生公职人员收入水平高于企业同类人员的印象。
其二,引人遐想的“灰色收入”。“公众对机关事业单位涨工资的不满,不是针对工资制度本身,更多的是对某些官员滥用职权大肆敛财、搞权钱交易等行为的愤慨。”汪玉凯认为,“随着反腐的深入,公众也会越来越理性。”
当前,反腐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公共部门不敢乱作为了,但也出现了“懒政”现象。“如果说八项规定‘关了偏门’,那调工资就是‘开了正门’”。中央党校教授刘春说,“公众的这些认知差异,将随着国家公职人员工资改革的深入推进、薪酬结构的优化完善、阳光工资的更加透明,逐步得到解决。”
工资应该怎么调
受访专家表示,从中央的一系列部署来看,机关事业单位薪酬结构调整是分步进行的。近期推出的多项改革都与这项改革互为配套,显现出“整体推进”的改革态势。
第一步,优化工资结构。
“国际上,公务员的薪酬结构中均包含养老部分。而过去我国公职人员薪酬中关于养老的项目并不统一,甚至没有明确的支......余下全文>>
七:简答题,《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分类制度的改革
公务员工资的改革方向集调整方案如下。
公务员队伍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支撑,基层公务员更是上情下达的关键环节,胡颖廉认为,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能够有效解决地区差别不合理的问题。现实中,省与省之间最高和最低津补贴相差可达3至4倍,同一省内不同地区也存在差距,不仅挫伤了积极性,也直接影响行政效率。
其次,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就需要在升官的狭窄路径之外,拓宽职级这条路。这方面深圳走在全国前列。作为人社部批准的全国聘任制公务员制度试点,深圳于2007年和2009年分两批招聘了53名聘任制公务员。2010年1月1日起深圳规定所有新进入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同时开始正式推行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将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三类,并为后两类建立独立的职务序列,工资待遇不再与行政职务级别挂钩。
新一轮公务员工资改革将延续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导向,更加注重公平正义,而且注重从制度设计上找寻出路。胡颖廉如是表达对未来公务员工资改革的期待。
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八:如何看待公务员分类改革
对专业技术人才是好事
九: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政策
一、要重视国家公务员范围界定的研究,即哪些人属于国家公务员。这是一个既简单又复杂的问题,也是建立一支有效的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关键。我们知道,公务员制度是一个国家致力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整套体制安排,包括政治和经济安排的一部分,是在组织层面上如何使整个政府机制立足创新的前提。从理论上讲,公务员制度的研究基本上是两类问题,一类是结构、组织和人事问题;一类是公务员制度与运作于其中的更广泛的政治和经济制度之间的关系问题,而这两类问题都与公务员范围的正确界定相关联。在一个社会的各类组织中,只有政府组织才有能力建造种种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以保证经济充满活力和社会的和谐发展。除国防和外交以外,交通、通信网络、教育体系、保健、卫生、农村发展、法律、秩序、社会安全、适宜的货币和银行制度、宏观经济政策、环保政策、人力资源开发、最低限度的公共保健等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必不可少的一系列创设活动,几乎都离不开政府行为。在一个较为成熟的社会,这些公共产品、半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基本上是通过公共机构实现的。这些机构的政府工作人员都属于政府雇员,即国家公务员。这些政府雇员的一个最主要的特点是其薪资的发放来源于纳税人,并通过国家财政来支出。一般来说,这些发达国家的政府行为,已经实现了由“权力本位”到“服务本位”的转变,政府核心部门或公共政策制定部门的国家公务员平均约占公务员总数的10%左右,其余的90%都在公共机构工作,如医疗卫生、基础教育、科学研究等。这些部门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的最基层单位,政府对社会、对人民的承诺和服务,是通过他们来实现的。我国在公务员制度改革过程中,必须吸取较为成熟的发达国家在公务员制度改革中的经验,在公务员范围的界定上要立足于服务本位,逐步消释权力本位在政府活动和公共生活的主导地位。
二、要重视公务员的职级划分的研究,即如何合理地设置公务员职级,才能在公务员内部形成激励竞争机制。这一个问题与第一个问题密切相关。我们知道,现代公务员制度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传统官僚或以权力为中心的官僚在逐步减少,而政府或公共机构主要是由技术官僚组成,随着服务本位代替权力本位,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结构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职级的权力层级设置已不能满足公共生活的需要,必须扩大职级,按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科学划分。一般来说,在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公务员的职级平均分为3大级,即高级、中级和低级公务员。每大级基本又分为20小级,总共有60小级。每个大级中的20小级,平均每两年一个台阶,如无大的过错,基本自动晋升。这20小级管40年的时间,基本覆盖了一个人从大学毕业到退休的整个职业生涯,你只要干好职位工作,无须溜须拍马去追求“权力”,一样可以得到满意的职位工资与福利,当然,如果想从低级到高级公务员,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科学合理的职级划分,有利于提高公务员干好本职工作的愿望,减少用人中的腐败,从而提高公共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三、要重视中央与地方公务员制度的区别研究,制定《中央和地方公务员法》。这样做的好处首先是有利于统一标准。中央各部门之间在晋升、工资和福利待遇等方面一致,防止个人和部门利益大于国家利益。地方可以根据其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公务员法规,中央人事部门监督执行,使公务员的待遇基本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保持一致。而且这也有利于业绩管理和职位评价。
以上三点是相互联系的公务员制度改革宏观层面的分析,但对于我国现阶段的公务员制度改革至关重要,不可不察。新世纪的政府竞争,主要表现为人才竞争,好的公务员制度是建立一个......余下全文>>
十:公务员工资改革细则都怎麽规定?
改革方案还没有出来,如果出来后也是政策性的,一般都是不同的省份有根据本省情况的具体规定,所以现在是看不到改革细则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