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求助:成都市刚通过的犬只管理条例
成都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昨日通过《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 数量限制:限养区域每户只能养一只,并办《养犬登记证》,个人禁养烈性犬大型犬; 禁养区域:机关办公区、医院、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单位集体宿舍区 ; 相关处罚:犬只咬伤人,对单位罚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对个人罚款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犬只乱叫扰民,养犬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强制收容犬只;如养狗人不即时清除狗粪便,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昨日,成都养狗立法问题在经过两年讨论后终于尘埃落定。《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在成都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终获通过。《条例》规定,在成都市限养区域内,每户只能养一只狗,且必须办理《养犬登记证》,个人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每家只能养一只狗 《条例》规定,限养区内养犬户每户限养一只犬;盲人和肢体残疾人每人限养一只导盲犬或扶助犬。母犬繁殖幼犬的,养犬人应在幼犬4个月内妥善处置。 在本次通过的《条例》中明确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但并没有确定烈性犬、大型犬的标准,只规定烈性犬、大型犬的品种目录由市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据记者了解,按照成都犬业协会规定,背高38厘米以下的是小型犬,38厘米以上就是大型犬。《条例》还规定了禁止养狗区域:机关办公区、医院、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单位集体宿舍区。 犬只必须要有“户口” 《条例》规定,成都市行政区域的养犬管理划分为限养管理区和非限养管理区。限养管理区(下简称“限养区”)指本市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限养区域;非限养管理区(下简称“非限养区”)指其他区(市)县未被划定为限养区的区域。限养管理区内养犬,养犬人必须携犬只免疫证明,在30日内到饲养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登记、办证。 公安机关应建立犬只登记电子档案,记载养犬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违法养犬行为;犬只品种、出生时间,主要体貌特征和照片;《养犬登记证》号码及发放时间、换发和补发等内容。 《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养犬人应在登记期限届满前30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请年检。逾期未年检的,注销登记证。 犬只有“病”必须上报 《条例》规定,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制度。犬只出生满3个月的,养犬人必须将犬只送动物卫生检验检疫机构或依法设立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狂犬病等免疫,并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免疫有效期满前30日内,养犬人应送犬只再次免疫。 养犬人和动物诊疗机构发现犬只疑似患有狂犬病或人畜共患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向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对犬只及时进行检疫和无害化处理。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对疑似患有狂犬病、人畜共患传染性疾病的犬只,应当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诊断。 未依法对犬只实施免疫的,由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罚。未及时报告疫情的,由公安机关或畜牧兽医行政部门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收容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 犬只伤人赔钱还挨罚 针对经常发生的狗伤人的争端,《条例》作出明确规定: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立即将被伤害人送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先行垫付医疗费后,依法承担责任。如果狗狗伤了人,公安机关还将对其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强制收容犬只,注销《养犬登记证》。 犬只还不能乱叫扰民。《条例》规定,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时,养犬人应采取......余下全文>>
二: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的介绍
为加强养犬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该《条例》经2009年10月23日成都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2009年11月27日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批准。《条例》分总则、一般管理、限养区管理、法律责任、附则5章46条,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三: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第三章 限养区管理
第二十条 限养区内养犬户每户限养1只犬;盲人和肢体重残人每人限养1只导盲犬或扶助犬。母犬繁殖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幼犬出生后4个月内妥善处置。第二十一条 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单位因护卫等工作需要饲养烈性犬只或饲养多只犬只的,应当报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机关批准。烈性犬、大型犬的品种目录,由动物防疫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二条 限养区内养犬,养犬人必须携犬只免疫证明,在30日内到饲养地的公安派出所登记、办证。第二十三条 申请养犬登记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看护财物、表演等合理用途;(二)有健全的养犬管理制度;(三)有专人管理;(四)有安全牢固的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第二十四条 申请养犬登记的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有独立固定的住所;(四)符合养犬的其他规定。第二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到饲养地的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办理犬只登记:(一)单位申请养犬的,持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犬只免疫证明、犬只数量清单以及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二)个人申请养犬的,应当携带犬只并持养犬人身份证明、犬只免疫证明以及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第二十六条 公安派出所对于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应当予以登记并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只标识牌;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在3日内将犬只自行处置。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犬只登记电子档案,记载下列内容:(一)养犬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犬只的品种、出生时间、主要体貌特征和照片;(三)《养犬登记证》号码、发放时间,以及《养犬登记证》、犬只身份标识的换发、补发等情况;(四)养犬登记续期、变更、注销等情况;(五)犬只免疫情况;(六)犬只管理服务费的缴纳情况;(七)其他相关内容。第二十八条 《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1年。养犬人应当在养犬登记期限届满前30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请年检。逾期未年检的,注销《养犬登记证》。第二十九条 养犬人的姓名、住址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曰内到饲养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登记。养犬人遗失《养犬登记证》或犬只标识牌的,应当自遗失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第三十条 犬只死亡或者失踪的,养犬人应当自犬只死亡或者失踪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不得再次养犬。养犬人因故确需放弃所饲养犬只且无法自行安置的,应将犬只送交犬只收容处置场所,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第三十一条 养犬人应当每年缴纳犬只管理服务费。犬只管理服务费用于犬只管理工作,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三十二条 养犬人应当对犬只拴养或者圈养,妥善管理犬只。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养犬人不得虐待或者遗弃犬只。第三十三条 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二)为犬只佩戴标识牌;(三)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四)对犬只粪便即时清除;(五)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攻击行人的行为;(六)不得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征得驾驶员的同意。第三十四条 下列区域禁止携犬只进入:(一)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幼儿园;(二)影剧院、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少年宫、体育场馆;(三)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四)主要交通干道、步行街区、候车室、候......余下全文>>
四:成都市限养犬种类
附:限养区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种类 1.比特斗牛梗犬 Pit Bull Terrier 2.斯塔福梗犬 StaffordshireTerrier 3.阿根廷杜高犬 Dogo Argentina 4.巴西非拉狗犬 FilaBraziliero 5.日本土佐犬 JapaneseTosa 6.意大利卡斯罗犬 CaneCorso 7.中亚牧羊犬 CentralAsianShepherdDog 8.俄罗斯高加索犬 CaucasianOwtcharka 9.西藏獒犬 TibetanMastiff 10.意大利扭玻利顿獒犬 Neopolitan Mastiff 11.法国波尔多獒犬 Dogue de Bordeaux 12.英国马士提夫犬 Mastiff 13.秋田犬 Akita 14.德国牧羊犬 German Shepherd Dog 15.川东犬(重庆犬)Chinese Chongqing Dog 16.牛头梗 Bull Terrier 17.纽芬兰犬 New Found Land 18.爱尔兰猎狼犬 Irish Wolfhound 19.昆明狼犬Chinese Kunming 20.苏俄牧羊犬 Borzoi 21.大丹犬 Great Dane 22.中华田园犬(土狗)
五:跪求成都市养狗规定
觉得对你有帮助就给我分袄 楼主 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犬只患有、疑似患有狂犬病或者人畜共患传染性疫病的,应当立即向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犬只应当在规定的交易市场进行交易。销售的犬只应当具备有效的动物免疫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依法对犬只实施免疫的,由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并对所查获犬只实施免疫。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及时报告疫情的,由公安机关或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
养犬必须登记
《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明确规定,本市限养区内养犬必须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非限养区实行养犬备案制度。
那么,如何进行养犬登记呢?《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中规定,《犬只登记证》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养犬人携三月龄以上犬只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委托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免疫证明。(二)养犬人携带本人合法身份证明、犬只动物免疫证明、犬只彩色照片和需登记犬只到住所地公安机关办理犬只登记,领取《犬只登记证》。
条例摘引
■《犬只登记证》应当进行年检。养犬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到公安机关申请年检。逾期未年检的,视为未登记。
■养犬人遗失《犬只登记证》的,应当自遗失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犬只登记证》。
■犬只死亡或者失踪的,养犬人应当自犬只死亡或者失踪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不得再次养犬。养犬人因故确需放弃所饲养犬只且无法自行安置的,应当将犬只送交犬只收容处置中心,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开办犬只养殖场、犬只交易市场或者为犬只服务的医疗、美容机构等从事与犬只相关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并办理工商登记。经营者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的15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暂扣犬只,限期办理《养犬登记证》。逾期未办理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
遗弃犬只要罚款
根据《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规定,限养区内养犬户每户限养犬只一只,禁止饲养烈性犬只。烈性犬只的品种目录,由市畜牧兽医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遗弃犬只是造成伤人、传播疫病、影响环境的主要根源,“流浪狗”伤人的事例也屡屡见诸报端。为限制遗弃犬只,《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中还特别在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这样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遗弃犬只的,公安机关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条例摘引
■限养区内的单位因保卫、科研等工作需要饲养烈性犬只或饲养超过规定数量犬只的,应当报所在地区(市)县公安机关批准。
■医院、学校、幼儿园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等禁止养犬。个人在限养区内饲养犬只的,应当是在本市有独立住所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养犬人养犬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养犬人应当对犬只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二)禁止遗弃所养犬只;(三)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四)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
■携带犬只出户的,......余下全文>>
六:成都禁止养狗的种类
7月1日,酝酿3年多的《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但去年11月27日,该条例由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通过时,并未对禁养的犬只品种和规格进行详尽的规定。 昨日,成都市农委相关处室负责人称,目前市民普遍关注的烈性犬禁养品种目录已基本确定,藏獒、昆明狼犬、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等22种烈性犬被纳入禁养目录中。 成都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关于禁养目录仍在协商中。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 市区禁养22种烈犬2010-06-05 08:15:47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编辑:陶秋如 评论:1条 獒友们展示自己的爱犬(资料图片) 《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7月实施,目前22种烈犬纳入禁养目录 7月1日,酝酿3年多的《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但去年11月27日,该条例由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通过时,并未对禁养的犬只品种和规格进行详尽的规定。 昨日,成都市农委相关处室负责人称,目前市民普遍关注的烈性犬禁养品种目录已基本确定,藏獒、昆明狼犬、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等22种烈性犬被纳入禁养目录中。 成都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关于禁养目录仍在协商中。 收录22种烈犬禁养名单不是最终版 成都市农委法规与行政审批处处长王定文介绍,目前列入禁养名单的烈犬主要有藏獒、昆明狼犬、土狗、川东狗等。这些烈性犬性格凶猛,本性容易袭击人,对人的威胁比较大。 为了确定这22种烈犬,成都市公安局和成都市农委以及犬业协会的专家进行了多次商讨。 对于哪些“大型犬”属于禁养范围,王定文说由于出台的目录以及相关标准难以统一,目前大型犬的标准存在争议,暂未确定下来。不过今后会逐渐明确。 王定文同时指出,成都市农委主要负责对此次入选禁养目录的烈性犬、大型犬鉴定,以及条例出台后犬只的防疫等工作。而目前成都市农委列出的禁养目录并不是最终确定名单。在目录公布之后,还会再次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再根据《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对此,成都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中涉及的禁养烈犬、大型犬的名单,以及其他相关事宜有望下周公布。 业内人士预计将导致藏獒市场洗牌 “藏獒本身就是一种十分凶猛的烈犬,之埂经常传出的藏獒伤人新闻,败坏了藏獒的名声。我赞成将藏獒列入市区禁养名单。”对于藏獒被纳入即将实施的禁养目录,成都资深獒友吴先生并未反对。 吴先生说,藏獒是一种大型犬只,其生活本身就需要很大的生活空间。之前,他曾看到过不少獒友在自家公寓的铁笼中豢养獒,由于地方太小,脚都变了形。“藏獒确实不适合在市区内喂养。作为奢侈品,我所知的真獒友都有别墅、自家厂房、甚至是獒园用于养獒。” 但吴先生同时承认《条例》出台后,将对成都、乃至西南地区的獒市进行一轮洗牌。不少条件较差的养獒者将会被淘汰。 市民建议:加强对养犬人的管理 对于即将实施的《条例》,家住浅水半岛的张小姐拍手叫好。她说有一次吃过晚饭出门散步,一只颇为雄壮的狼犬突然冲过来,吓得她差点摔一跤。“这种情况以后实施了养狗实名制,就可以直接找狗主人负责。” 但也有爱好养犬者对条例有疑问,网友“天使之旅在”说,最主要的还是加强对人的管理,而不是一味禁狗。比如《条例》中“一户只能养一只”的规定,难道现在家有养两只狗的,就得忍痛抛弃一只,任其成为流浪狗吗? 记者余行摄影报道
七:请问成都市犬只准养证应当如何办理?具体有哪些要求?
到动物防疫部门去咨询
八:成都市犬只禁养22种犬只有哪些?
22种禁养烈性、大型犬
1.比特斗牛梗犬
2.斯塔福梗犬
3.阿根廷杜高犬
4.巴西非拉狗犬
5.日本土佐犬
6.意大利卡斯罗犬
7.中亚牧羊犬
8.俄罗斯高加索犬
9.西藏獒犬
10.意大利扭玻利顿獒犬
11.法国波尔多獒犬
12.英国马士提夫犬
13.秋田犬
14.德国牧羊犬
15.川东犬(重庆犬)
16.牛头梗
17.纽芬兰犬
18.爱尔兰猎狼犬
19.昆明狼犬
20.苏俄牧羊犬
21.大丹犬
22.中华田园犬(土狗)
没有斑点狗,你不用担心。养狗证在派出所办理 就可以了。
九:成都市区那些大型犬只不能养??
城市内 都不让 萨摩 哈士奇 松狮 这些常见的狗都可以养的
大白熊 藏獒 圣伯纳 等大型的不让
十:成都投诉养大型犬在哪里投诉?
公安机关主管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政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限养区内犬只的登记和年检,查处违法养犬。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设置犬只禁入标识以及查处敞放犬只、违法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公共绿地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以上信息详见《成都市养犬法规》) 成都市养犬法规明确规定,城市养犬不得饲养烈性犬,如果你邻居养了的话,可到公安机关报案查他的犬是否有在公安机关登记,如果没有就会依法处理,但是如果有,你也无话可说,谁叫人家关系到位,不可能也整成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