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工作信息

一:劳动监察大队主要做什么工作?

劳动监察大队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8、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9、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10、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

11、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12、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望采纳

二:要到劳动监察部门提供工作证明包括哪些

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有: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认识

我原来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现已调入仲裁部门。监察和仲裁都是劳动保障部门,不过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最明显的就是监察相对仲裁来说,对专业知识的掌握要简单很多,抚常用到的法律法规也就是《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等,仲裁就不同了,要用要的法律法规要多的多。

四:如何做好劳动监察信息化管理工作

一、加快基层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首先要推进标准化建设,分步推进乡镇人社服务中心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其次要以社会保障卡为重点,在基本实现对社保经办机构、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网络覆盖的基础上,推动就业、社保的联网向乡镇延伸。

二、开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在“金保工程”建设推进的过程中,将劳动力子系统开发,推进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将劳动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援助资格认定情况、就业扶持、政策享受情况等信息纳入系统,实现劳动就业网上申报、网上职介、网上培训、网上查询等服务功能。

三、推动劳动关系领域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用工备案等劳动关系领域应用系统建设,实现各项劳动关系业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建成一体化的劳动关系信息系统。按照“两网化”工作要求,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各级监察机构及监察网格的执法维权提供支持。建设统一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办案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高争议处理的服务水平。推进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建设和应用,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劳动关系与就业、社会保险等应用系统的集成整合,实现对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动态监控,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五: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局是一回事吗?

劳动局是劳动监察大队的上级主管单位.

而工伤认定是劳动局工伤认定科来管理的.

投诉嘛,向劳动攻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均是可以的.

六:劳动监察大队有什么权利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劳动监察大队职责:  1.宣传国家劳动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  2.根据国家和省、市的劳动监察法律、法规、规章,联系本区实际制度相应的实施办法;  3.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指导下,配合和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并依法行使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止整顿等处罚;  4.执行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劳动监察工作计划,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5.受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并按规定查处;  6.负责全区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立案及处理工作;  7.做好劳动监察统计工作,为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及上级劳动部门及时提供有关信息;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监察职责以及同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的其它职责。

七:对于劳动监察工作的一些疑问

我来吧。呵呵,作为专业人员我告诉你,这位劳动监察工作人员说的没错,但是不完整。

1、单位不予配合,拒不提供工资表。劳动监察肯定没法确认工资数额,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应得多少工资。例如单位出具的欠条(盖有章)。

2、劳动监察应当对该单位拒不提供材料处以2万元处罚。

3、劳动监察应当按照仲裁认定的劳动关系存续时间,责令单位先按当地最低工资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按照工资数额150%支付给你并由劳动监察申请强制执行。另外,如果你单位社保交的不是最低一档,那么还可以根据社保缴费金额进行折算你的工资不低于多少多少钱。

你没有证据,当然也没法认定工资数额。另外,有的省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提供工资表等证据的,劳动监察可以直接按照劳动者的证据认定工资数额。

当然,至少最低工资标准是要得到的。得到以后,不影响你继续要求没得到的工资数额。你就要求得社保、最低工资和处罚该单位即可。

八:劳动监察大队工作职责是什么?

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8、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9、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10、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 11、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12、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九: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答: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工作职责为: 1、及时采集和维护辖区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2、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对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 3、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4、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社区内用人单位实施日常劳动保障监督,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和专项检查; 5、储受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并协助做好取证报告工作; 6、协助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布置的其他工作。

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监察权力大么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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