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做实法治宣传工作,让法治宣传更加接地气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广大公民法律素质,实施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化进程加快,这项工作愈显重要。如何进一步创新机制,“虚功”实做,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笔者认为,关键是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任务,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方法,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增强实际效果,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虚功实做”。
以人为本,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要“虚功实做”,关键在两点,即: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突出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宣传,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劳动保险等;围绕党委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和阶段性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这篇文章,要做到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在哪里,法制宣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近几年来,我们紧扣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长江产业园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开展了各类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如配合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城市文明创建和“奥运安保”等专项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做到一项整治、一个专班、一个方案、一套教材、一抓到底。
学用结合,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法贵在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运用法律、参与社会法治实践。因此,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是法制宣传教育“虚功实做”的必然要求。一是要围绕法治湖北建设,把“法治咸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作为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制定方案,扎实推进。二是要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自2007年以来,“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全市机关、农村、学校、社区、企业和医院广泛开展,去年全市共创建市级“法治示范单位”100个。三是要把“法律六进”活动与法治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法治创建活动打下扎实基础。
创新形式,丰富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形式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虚功实做”的重要手段。我们要突破惯性思维,改变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程式化、灌输式的老套套,充分利用现代化传播媒体迅速、生动、直观、形象、受众广的优势,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固定法制宣传阵地,以案说法,释疑解惑,贴近生活,寓教于乐,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渗透力。
建立完善考评机制,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虚功实做”。一是强化目标责任管理。要在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一年一考评的基础上,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为政府工作的共性目标。二是重点突出绩效考评。从今年开始,我们将以法律素质测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评价为重点,突出具体效果的考评。三是注重考评结果运用。对违法行政导致重大事件发生的,建议由综治委对其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各级各部门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司法宣传部门对哪些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全国“五五”普法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在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省、市也相继召开了会议,对“五五”普法作出了统一部署。各街道、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五五”普法的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可能更复杂、更突出。从我区情况看,当前正处于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因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收入分配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时有发生,各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等犯罪呈多发态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是要调节好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保证社会有序运转。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才能不断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权益;才能不断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才能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客观要求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是我们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不断增强各级党委、政府法治化管理水平,尤其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不断推进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是建设“法治江东”的基础工程 区委六届九次全会上作出了建设“法治江东”的决定,这是区委从完善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江东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江东”,关键在人。没有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的普遍提高,法治建设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经过20年的普法教育,我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各项事业和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普法不够的问题依然存在,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与建设“法治江东”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法律还没有真正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和遵守。开展“五五”普法,对建设“法治江东”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才能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才能使公民懂法、守法、用法、护法,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推动社会管理走上法治化的轨道。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是顺利实施我区“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保障 ......余下全文>>
三: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从哪些方面入手
一、下城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取得的成效
近些年来,杭州市下城区依普办和区教育局致力于健全和完善以学校教育为主,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体系,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取得了一些成效,具体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充分发挥中小学在法制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
下城区是杭州市的中心城区,现有区属中小学共37所(含特殊教育学校1所、国有民办学校6所),其中小学22所、中学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在校学生数33457人,为完善在校学生的知识结构,使法律知识成为学生的必修内容,确保青少年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区司法局、依普办、教育局联合下发了《下城区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区各中、小学因地制宜,因材施教,依托主题班会、思品课、政治课,并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教学,充分发挥中小学在法制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
1、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教育。小学法制教育结合思想品德课、班会课中近20篇涉及法律知识的课文,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向学生普及有关法律的基本常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初中法制教育,结合政治课中有关法律知识,着重对学生进行有关《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教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的教育,以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同时,区教育局、学校实行政治教师持证上岗的制度,定期组织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水平,还通过组织集体备课活动、公开课、教学观摩等,以提高思品课、政治课教师的授课水平,提高法制教育内容的教学质量,如2002年10月,在全区各中学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初二年级教师法律课教学研讨活动”,开出了两堂示范课:《法律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和《未成年人保护有法可依》,这两堂课同时参加了市里优质课的评比。
2、精心设计并依托青少年学生喜爱、乐于参与的丰富载体,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教育活动。如,在小学高年级、中学生及教师中开展《法官妈妈》观后感征文比赛,通过几千人次观看电影,从几百篇稿子中评选出了一、二、三等奖;还有编法制小报比赛、法制宣传园地,少年模拟法庭,建立少年军校、小小交警队等多种形式,让广大中小学生参与法制教育实践,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3、加强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推进青少年学生网络文明行动。区各中小学结合“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创建活动的开展,依托学校电教室以及校外管理规范的网络阵地,广泛开展在校学生网络知识培训普及活动,利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4、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下城区教育局及各校园积极探索依法治校的新机制,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区教育局及各校园每有重要决策,必有法律顾问参与,自始至终以法律的角度对各项决策进行规范,以确保决策的合法性、有效性、延续性,保障下城教育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二)职能部门通力合作,精心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体系
在紧紧抓好中、小学生课堂教学主阵地的同时,下城区依普办,教育局,街、镇和区各相关单位通力合作,坚持校内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积极推广......余下全文>>
四:社区法治文化阵地"五个一"指哪些
社区法治文化阵地"五个一"指
1、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
2、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
3、建设“一支普法宣传队伍”。
4、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
5、开展“每季度一场法制宣传活动”。
五:法制学习教育活动有哪些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全国“五五”普法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在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省、市也相继召开了会议,对“五五”普法作出了统一部署。各街道、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五五”普法的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可能更复杂、更突出。从我区情况看,当前正处于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因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收入分配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时有发生,各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等犯罪呈多发态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是要调节好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保证社会有序运转。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才能不断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权益;才能不断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才能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客观要求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是我们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不断增强各级党委、政府法治化管理水平,尤其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不断推进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是建设“法治江东”的基础工程
区委六届九次全会上作出了建设“法治江东”的决定,这是区委从完善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江东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江东”,关键在人。没有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的普遍提高,法治建设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经过20年的普法教育,我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各项事业和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普法不够的问题依然存在,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与建设“法治江东”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法律还没有真正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和遵守。开展“五五”普法,对建设“法治江东”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才能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才能使公民懂法、守法、用法、护法,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推动社会管理......余下全文>>
六:如何做好人民调解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根据我县社会矛盾纠纷形势发展的要求,当前,要在巩固镇、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稳妥的发展行业性、区域性的人民调解组织,加强行政交界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并根据需要,在集中贸易区、流动人口聚居区建立人民调解组织,逐步消除调解组织空白点,把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社会各个领域,使各种民间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二)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条件选任人民调解员,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离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法律工作者等志愿者参加,逐步优化队伍结构;
2、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意识、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思想作风过硬、工作业务熟练、具有吃苦精神的、适应我县新形势发展需要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三)转变人民调解的工作渠道
1、推动“单一调解”向“调诉衔接”的转变。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出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实施,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为实现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的衔接提供了法定的依据,也为促进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协议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二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具有相关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组织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2、实现“重调轻防”向“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转变 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必须掌握主动,坚持调防结合的原则,重点在防字上下功夫。
一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人民调解的认识。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宣传日活动,通过开辟人民调解工作宣传专栏、举办法律知识问答、以案说法等形式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引导纠纷当事人主动寻求人民调解的帮助。坚持在调解纠纷过程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直接面对普法对象的优势,加强对群众的法律知识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提高群众面对纠纷的理性程度,更多考虑成本、效益等因素,使人民调解获得信赖并深入人心。
二是建立矛盾纠纷的预防和排查机制,并督查落实到位。建立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机制。建立矛盾纠纷的排查制度,确保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排查重点以征地拆迁补偿、劳资关系、宅基地、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等纠纷为主。排查形式上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
三是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解工作必须要化被动为主动,要经常对辖区单位和村(居)民进行走访,全身心投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发现纠纷苗头,真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3、确保“单独调解”向“联合调解”的转变 在当前民间主要矛盾纠纷发生新变化,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新形势下,开展调解工作必须运用综合手段,多方协调才能达到更好效果。
一是健全人民内部矛盾调处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参与的协调配合机制。随着环境纠纷、医疗纠纷、产品质量纠纷等特殊纠纷的增加,专门性的行政处理、行政调解机制愈发显得重要,因此其它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
二是积极推行“诉调对接”和“公调对接”工作机制。
4、促进“以德调解”为主向“依法调解”为主的转变 随着普法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素质的不断提高,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余下全文>>
七:镇政府开展法制宣传经费请示
自治区“六五”普法规划提出:“扎实推进以‘法治六进’为基础的法治城市(县、市)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主阵地作用,集中民意民智,推进法治实践等诸多内容”。为大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一反两讲”活动,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经我局党组研究,在地区电视台开办《法治阿克苏》(维、汉)栏目。该栏目每周一期,每期10分钟左右,全年48期,栏目覆盖地区八县一市及农一师部分团场。
《法治阿克苏》栏目主要反映我地区在开展“法治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工作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牧民、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宗教人士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促进经济发展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创新、反腐倡廉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及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诸多法治城市(县、市)创建活动中取得的成效。经同地区电视台共同预算开办该栏目年所需经费35万元。
八: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法制宣传月为契机,以实现“依法治校、依法施教,构建和谐校园”为目的,加强师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加强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有效地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全面推动“五五普法”和“法律进校园”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活动主题 推动“五五”普法 共创和谐校园 三、活动时间 11月15日——12月15日 四、目标与任务 为了进一步把我校法制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使学生从小养成自觉地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品质,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我校将一如既往地在广大师生中进行法制教育,并把普法教育,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作为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重要工作来抓。 五、活动内容 本次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开展由校长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从学习、宣传等几个方面搞好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各种阵地开展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活动。 1、将法制教育有机渗透到学科教学中,特别是班会课,发挥学科法制教育优势,结合法律案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2、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心理特点和需要,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宣传片,提高学生约束自我的行为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3、利用红领巾广播站、校园网、国旗下讲话、班会、黑板报、橱窗等阵地,对学生适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4、把《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学校校规校纪的遵守结合起来。学校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的音像资料,写观后感,通过教育、艺术的手段,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能力。 5、在学生中挑选优秀少先队员、班干部,参加学校文明监督活动,培养学生敢于维护校规校纪,提高全体学生的守法守纪意识,形成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法制氛围,观后感《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六、具体活动安排 1、法制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 时间:11月15日 地点:操场 对象:全校师生 形式: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 内容:由少先队大队部做以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国旗下讲话,同时宣布法制教育宣传月开始。 2、法制主题班会 时间:11月17日 地点:各班内 对象:全校24个班级 形式:主题班会 安排:由班主任主持,班会以法制教育内容为主题。 3、法制教育讲座 时间:11月25 地点:各班教室 对象:全校师生 形式:集体听讲座 安排:讲有关法制教育及安全教育方面的内容。 4、各班组织出一期以“学法、知法、守法”为主题的手抄报,在班上进行评选。各班评选出最优秀的两份手抄报由学校进行奖励,并进行展览。 要求:各班优秀作品于11月30日上交。 5、出版一期专刊(宣传橱窗) 安排:由学校组负责,出版一期关于法制教育内容的专刊。(11月22日前出好) 6、以班为单位,观看法制教育内容宣传片。 时间:11月26日 形式:在班级内观看 安排:学校统一安排,放映有关法制教育内容的影片。 7、法制知识测试 时间:2010年12月2日 地点:中排多媒体教室 范围:三到六年级每班5名学生 形式:笔试竞赛 安排:由学校出题,集中时间开展比赛。 课余假日,学生在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准备 每班级选5位同学为答题代表,其他同学做后援。 宣布比赛成绩,颁发一、二、三等奖 8、法制教育宣传月总结仪式 时间: 12月中旬 地点:学校操场 对象:全校师生 ......余下全文>>
九:如何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念的创新
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推陈出新,关键在于不断产生适应时代要求的新思维、与时俱进的新理念,必须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深化和准确认识。一是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密不可分的部分和重要内容。二是法制宣传教育,“法律至上”理念是至要,要使公民由对法律的实用需求上升到对法律内在的价值目标和权威的崇敬。三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不应再是普及性和灌输式的说教,而应注重服务,重在帮助群众提高认识和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是法制宣传教育,要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必须把法治理念真正植入心脑,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五是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坚持不懈,滴水穿石。六是法制宣传教育,既要靠责任,靠精神,靠奉献,更要靠制度,靠机制,靠法律。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身的法制化,本身就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七是法制宣传教育要增强市场意识,政府主导的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强化,社会化、市场化的法制宣传教育也必须精心研究。
(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创新
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是影响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的重要环节,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方法、手段、载体必须要不断推陈出新,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一是要积极拓展载体。首先要充分利用媒体营造氛围。要巩固好传统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已经是百姓生活不可或缺的内容,在这些媒体上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办成系列,办出特色,形成氛围。同时要研究和利用好新兴媒体,把法制宣传教育从群众在法律上一个简单的获取过程变为群众与普法者互动互融过程,实现“普法网站”、“手机报”、“电子报”的“报网互动”、“台网互动”功能,体现宣传教育的多元化、开放性、生动性和及时性,让群众喜闻乐见,潜移默化,寓教于乐。其次要占领阵地巩固平台。发挥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街道的橱窗、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基础宣传阵地作用,寓法制宣传教育于日常生活的时时刻刻;依托好党校、中小学校等社会教育阵地,创办各类法制学校,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域;构建好家庭学法阵地,通过编印发放法律读本、法制宣传台历、挂历等,将法制宣传的触角延伸到与群众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方方面面。二是不断创新手段。既要坚持传统的做法,在各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开展法制宣传,又要不断创新普法手段,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大法制文艺创演力度,增加城镇建设中的法治元素,落实“订单式普法”和“靶式普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三)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创新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是深化普法教育的内在要求,是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的重要途径。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法治城市(县区)创建活动,把法治城市(县区)创建活动作为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制定创建活动的指导性意见,制定评先表彰条件和检查考评办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使各地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地扎实推进。要不断提高基层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要构建法治实践的综合评价体系,不仅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治理方面进行评价,还要在法治环境、法治意识、民生保障上进行评价,不仅在具体指标上进行考核,还要引入社会评价、民意测评等机制,体现法治创建的全民性和全面性。要建立“法治单位”、“法治乡镇”、“法治村社”、“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细胞”逐级评选、申报、验收、公示、复查等动态管理和考评机制,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
(四)法制宣传教育科学评估考核的创新
科学评估考核是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的有效手段。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