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资标准

一:2016年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主城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

郊县区域: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重庆市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并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决定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具体标准

(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等23个区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

(二)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二、适用范围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现在重庆市的最低工资是多少钱每月?

2017年重庆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一类地区包括: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等23个区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

二类地区包括: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政策依据:渝人社发〔2015〕250号。该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2014年1月1日公布的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渝人社发〔2013〕246号)为:一类地区12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二类地区11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1.5元/小时。

三:重庆市2016年最低工资是多少?

2016年1月1日起,全市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消息,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并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我市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00元/月和1400元/月两档,两档分别比原标准提高了250元。

四:重庆普遍工资是多少

重庆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

五:重庆市2016社保缴费标准比例是多少

重庆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缴费比例:单位19%,个人8%;

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单位7.5%,个人2%;

大额医疗保险:单位2%,个人4元;

生育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

失业保险:单位0.5%,个人0.5%;

工伤保险:单位0.5%-4.8%(根据行业危险程度划分),个人不缴。

重庆社保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单位按工资总额,个人按本人工资;

缴费基数上限:上年度重庆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即15523元;

缴费基数下限:上年度重庆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3105元。

六:重庆市2016年社平工资是多少

重庆2016平均工资6362元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

今年,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523元、下限为3105元。

个人身份参保基数上限5175元下限3105元

对以个人身份参加该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由本人按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即上限为5175元、下限为3105元。

七:2016年重庆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从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获悉,2016年1月1日起,重庆市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主城9区等23个区以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其余区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两档都较现在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上涨了250元。调整后,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等23个区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

八:重庆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 10分

可以致电12333服务热线咨询。当用人单位侵害个人最低工资权益时,可向工会组织和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九:2015年重庆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钱?

2015年重庆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市各用人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并报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决定对我市最低标准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具体标准

(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等23个区县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2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

(二)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1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1.5元/小时。

二、适用范围

上述标准分别适用于对应区县(自治县)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三、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的项目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该取得的劳动报酬的最低限额,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

(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四)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四、执行时间

上述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5月1日公布的标准不再执行。全市各用人单位应在本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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