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独生子女奖励费

一:请问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属个体工商户的,由工商行政部门从个体工商管理费中解决;属农村村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的,从村(居)民委员会收人中解决,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发放扶贫贷款、社会救济款物以及提供项目、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农村在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调整责任田、自留山、自留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个孩子计算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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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生子女证每年奖励费多少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2009年1月1日后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

时间是奖励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奖励;二是改给予一次性奖励为每月兑现150元,直止本人亡故止;三是改有所在单位单位支付为各级财政支付;四是新政策不覆盖无子女人员;五是兑现旧政策奖励时无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政策则需提供。

三:我怎样拿到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

单位是私企还是国企事业单位呢,如果是私企的话,私企不可能给你独生子女费的,到了女60周岁时候带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破产企业证明到户口所在当地的社区去报名,到街道去领钱, 如果是国企或者是事业单位在编的,那么就是退休的时候直接单位给了。

四:一次性独生子女费 5分

大连市实施《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

(2006年12月30日大连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7年1月1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0元或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有工作单位的,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给50%;一方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全额发给;无工作单位也无固定收入的,由当地财政发给。

(二)子女托幼费、医疗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贴。

(三)职工退休后,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属于在单位办理退休手续的,由其所在单位发给;属于因企业破产、改制、撤销、分流等原因失业的,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由当地财政发给,具体办法由县(市)区政府制定。

2003年4月1日前退休的职工,已享受每月增加5元补助费的,从2003年4月起调整为每月10元,享受一次性给予1000元补助费的,不再调整。

本办法施行前,企业职工因企业破产、改制、撤销、分流等原因导致失业的,失业前已由企业在预留资金中解决补助费的,不再发给。

大 连 市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大 连 市 人 事 局 文件

大 连 市 财 政 局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大计生委发[2003]40号

关于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

有关计划生育待遇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计生局、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委、办、局(总公司):

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3年4月1日起实施。《条例》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一次性的补助费,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者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不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夫妻和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退休后一次性的补助费以及婚假、产假、护理假等问题作如下调整:

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4周岁止,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月10元或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农村村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为每月10元或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或者给予相应待遇。

独生子女父母均是职工的,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一半,夫妻一方是职工的,由职工一方单位全额负担。其经费来源,企业职工由企业应付福利费中解决;行政事业单位,由行政、事业经费解决。

二、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退休后的待遇

1、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

对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以上的职工,因企业(单位)改制、撤消或破产等原因导致失业的,失业前由所在企业预留资金,以备支付。

2、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其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以及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待遇:

(1)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本人标准工资的全额发给退休费,已按其他规定享受全额退休费的,每月增加5元;

(2)属于企业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不......余下全文>>

五:一次性独生子女奖励费企业会计分录怎么做

一次性独生子女奖励费企业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等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财企[2009]242号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六:请问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一次性补贴是不是所有独生子女父母都可以领?

你说的是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吧,说个大概吧,都有的,虽然里面有些细节问题。没有单位是有国家给。我们这在试点的时候,无单位的由国家给了5000每人,

七:关于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问题。 30分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

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

(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5%的退休金;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的,其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发放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八: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补助有文件规定吗

你好!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补助以及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标准等具体的奖励政策由各地方政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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