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副总经理辞职报告

一:总经理应怎样写副总经理的辞职信的意见

尊敬的领导: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申请。

来到公司也已经快两年了,在这近两年里,得到了公司各位同事的多方帮助,我非常感谢公司各位同事。正是在这里我有过欢笑,也有过泪水,更有过收获。公司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或许这真是对的,由此我开始了思索,认真的思考。

但是最近我感觉到自己不适合做这份工作,同时也想换一下环境。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于公司于自己都是一个考验,公司正值用人之际,公司新的项目的启动,所有的后续工作在公司上下极力重视下一步步推进。也正是考虑到公司今后在这个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公司因我而造成的决策失误,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

我考虑在此辞呈递交之后的2—4周内离开公司,这样您将有时间去寻找适合人选,来填补因我离职而造成的空缺,同时我也能够协助您对新人进行入职培训,使他尽快熟悉工作。

能为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岗,做好工作的交接工作,尽力让项目做到平衡过渡。离开这个公司,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尊尊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在短短的两年时间我们公司已经发生了巨大可喜的变化,我很遗憾不能为公司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只有衷心祝愿公司的业绩一路飙升!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20 年 月 日

二:因为无法忍受部门经理要辞职,辞职报告应该怎么写? 50分

建议等你所有的离职手续全部办妥之后再想其他的事情。离职没有办妥很有可能会影响你下面的找工作。

关于要不要检举他,知道老板邮箱,什么时候都可以。但建议不要言辞太过激烈,中肯陈述事实就好。

ps:一般情况下,大家都是好聚好散。不过在法律范围内,为公司尽最后一点力也是可以的。

意见仅供参考!

三:我是公司董事会董事也是公司副总经理,因个人原因,想辞去董事会董事职务,保留副总职务,请问辞职信怎么? 30分

向其他董事说明一下呗!合情合理应该会同意的,不需要搞那么多花花肠子,直接一点,简单亥点,这是我的看法。

四:公司总经理辞职,办公室如何向老板汇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个公司的总经理应该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因此,公司总经理提出辞职应该由其本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经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如果总经理不辞而别,办公室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由董事长安排临时代理总经理的人选,以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何才能辞职?

这个确实是很有意思的问题,我抛砖引玉吧。

法定代表人通常代表了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因为法定代表人与董事长、总经理都不一样,后者都需要承担责任义务,前者则很少。

所以,你担任法定代表人是无法提出辞职的,不同于总经理等管理人员的辞职,你只能要求股东或董事会加以变更。

话说回来了,如果不变更,你可以消极行使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对公司是不利的,你甚至可以以此为理由让公司停止运转。

所以,你即便是不想担任了,也需要看股东的意思,但你可以不履行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去做你想做的事情,不理公司这边即可。他们也无权要求你做什么。

综上,建议发函给公司,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然后保留证据,再然后,忙活你自己的事情去吧,公司和其他股东干涉不了你任何行为。

好运:)

补充:如果是你个人身份有助于他们获得利益,那你是需要采取些对抗措施了,如不签字进行年检、不签字进行税务申报、不签字银行提款等,如发现冒用你的签名,你可以到耽安部门进行报案,举报他人侵占公司财产等罪名。

六: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辞职手续

推荐我编辑的辞职资料,供你参考: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如果你真想辞职走人,实习期提前3天,非实习期提前30天递交辞职通知书给用人单位,到时候用人单位批与不批,同意与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后果与你无关。

★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编者令名快速辞职),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编者令名慢速辞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编者令名协商辞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注:辞职通知书建议最好通过快递公司或者邮电局挂号信送给用人单位,这是为了保留证据。)

★ 关于工资问题的论述:

员工为公司工作,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如不按时足额发放的,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对此可‍‍‍‍‍‍‍‍‍‍‍‍‍以举报。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规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离职或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余下全文>>

七:辞职报告应该交给谁?

你好!

1、起算时间:交给主管之储。

2、交辞职书的证据问题:你可以写两份,一份让主管签字后自己留着。也可以发一个邮件给主管、经理和人事部。

八:离职报告没有总经理签名,总经理出差了

劳动者申请辞职,但公司总经理出差,那么劳动者可以电话联系领导,领导会交代由那个副总来签字的,那么劳动者去找那个副总签字,按照单位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九:在公司遇到 问题,经理 叫我自己写辞职报告走人,怎么办?

如果你干的委屈,憋屈,看看这样的领导,你这样的公司有没有发展前途,如果没有就别干了,你刚出社会还有选择机会,别等你干了几年才发现后悔就晚了,到那时你身边跟你同龄的人都已经在自己的工作领域小有成就,你在跳到别的公司又得从头做起,不如早做选择。

十:打辞职报告经理掉什么办?

可以补一张辞职书。

推荐我编辑国内辞职资料,供参考: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许可。

如果你真想辞职走人,实习期提前3天,非实习期提前30天递交辞职通知书给用人单位,到时候用人单位批与不批,同意与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后果与你无关。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编者令名快速辞职),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编者令名慢速辞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编者令名协商辞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注:辞职通知书建议最好通过快递公司或者邮电局挂号信送给用人单位,这是为了保留证据;辞职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辞职公司前 ,员工为公司工作,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所欠工资应该补发。如不发放,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你可‍‍‍‍‍‍‍‍‍‍‍‍‍以举报。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规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离职或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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