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辞职程序

一:董事会成员辞职需要哪些程序董事会成员辞职需要哪些

1、递交书面辞职报告,找董事长签字批准。

2、按公司人事部规定,依据公司离职单,分别找各部门领导签字批准。

3、公司人事部根据离职单的工作交接情况,开具离职证明,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

二: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辞职的程序是什么?是否自己在股东大会上提出来,再开职工大会宣读一下就算辞职了?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由股东任命,董事长由全体董事选举产生,董事长辞职只能向股东会(不设股东会得想股东提出),股东会出文件免去职务。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资委)在董事中指定。

你上述公司董事长的行为不合法,他指定书记和经理不成立,可让提交股东会研究,其他董事也川再选举新的董事长,但要保证公司法要求的人数。

三:请问公司辞职的程序一般是如何的?

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向上司递交辞职书.之后你还得上班,该干啥还干啥,不过这段时间常被称为垃圾时间.因为你根本没心思工作而且老板也不会再把重要的事交给你做.一般一周后上司会通知你具体哪一天可以离开公司.办理辞职手续多数是你在单位的最后一天.退回你领取的所有物品,到财务核对一下各种保险等事宜.因为养老险,住房公积金等多是转出的,即使把养老险提出来,也是转在存折上,失业险领取也是半年后的事,所以这都是财务之后做的事情,多半不可能做到人走帐清的.之后你就伥然若失地走人好了.喜忧参半的准备去拉下一辆车吧.

四:董事离职,重新选举审计哪些程序和决议?

董事离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额的,直接递交辞职报告;此后,如果还想维持7人董事,首先要提名委员会作出一个提名新候选人的决议,然后董事会审议,再然后股东大会审议。

五:正式员工离职,一般需要走哪些程序

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您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六:总经理辞职有哪些程序

你是股东,又是单位总经理,那么建议你辞去总经理职位即可,而且不要退股,那么每月每年,你都可以参与公司分红的。 你先写辞去职位申请,交到董事长那里审批,董事长同意后,你才能辞去职务。

七: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为偶数,应该怎么处理

董事会法定最低人数: 董事会会议必须有法定最低人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并形成有效的董事会决议。为保证董事会会议的民主决策,法定人数应当超过董事会成员的半数。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没有明确限定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应由公司章程确定。 此外,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理、监事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或经理就涉及职工切身权益的问题做出决定,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列席会议。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由上面可以知道,如果该董事辞职,造成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那么在新的董事出现之前他都不可以辞去该职位,知道新任董事产生才行

八:一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减少董事会成员的流程

一般情况下,先修订公司章程对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规定,然后待章程通过后再减少董事会成员。也可以直接董事辞职再修订公司章程。怎么方便怎么来。

九:职工董事离职流程及配合

辞职一般需要提前申请,除非单位协商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行为。正常情况下,员工办理辞职和离职的流程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单位人事部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部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如果属于部门主管以上岗位,可能需高层领导批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十:董秘辞职需要不需要经过董事会通过?

公司章程可能会对高管的辞职进行规定,董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但高管也是劳动者,辞职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从这一点来看,公司章程的约定不能与法律相违背,如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公司章程的约定才有效。请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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