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

一:中国传统古村落的保护和开发利用问题上的几点思考

1.解决古村落产权困扰,建立和完善古村建设开发的管理工作机制

产权问题是古村落保护困扰已久的难题。目前不少古村成为空心村,保护、修缮工作难以开展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古村中大部分老建筑都属于私人所有,修缮所需大量资金,村民自己没有承担能力,同时也缺乏对老建筑进行保护和维修的动力,但如果是由政府投入进行修缮,一方面古村落中大量的老建筑需要修复,政府未必能承担大量的资金,而另一方面老建筑的所有权并没有改变,用公共资源用于私人物业的修缮存在不合理,在现实中很难开展。

为解决古村落中的产权问题,部分古镇古村落的保护开发中都倾向于采取通过收回老建筑的产权进行保护开发。

2.统筹新村和古村建设

新村、古村统筹建设应首先明确定位新村和古村的不同功能,做好相互衔接,其中一个重要思路应该是“利用古村吸引游客,利用新村完善的设施服务游客”,一方面要保护旧村的原生态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旧村的历史文化价值,开发旅游特色资源;另一方面是做好新村的规划、整治,为村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并建设完善古村旅游服务的各项设施,如餐馆、旅店、商品等,这些设施应大部分建在新村,避免在古村过度的建设而破化古村的古朴氛围。

3.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号角吹响了神州大地,各项政策和措施纷纷出台。我们认为农村城市化建设的精髓和关键在于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农村的拆旧建新,丝毫不保留农村的特点。我国很多农村的城市化多为大拆大建,将原来很多富有乡村韵味及历史价值的元素无形中抹杀,兴建了大量现代的建筑,使大部分村庄千篇一律,没有了自己的特色和历史底蕴,这也是当今农村城市化建设过程中的一大误区。

完善的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农民生产生活改善,传统文化保持活力的重要物质基础。现阶段我国大部分村镇(乡村)的基础设施不完善是城乡环境反差较大的一个重要表现,同时也是一个重要原因。长期以来,由于一方面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没有一抓到底,很多村镇(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处于管理真空状态;另一方面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不足,以各种临时性的补助居多,而没有一个稳定、持久的财政投入机制,致使我国村镇(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较城市滞后,历史欠账较多,不能满足现代人日常生活的需要。要缩小城乡差别,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首要就是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道路、下水道、饮水工程、电网改造、网络通信等方面。

对古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应该以保护古村的整体风貌为前提,改善居住环境。古村内的麻石巷道、红粉石巷道是古村建筑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进行保护,切不可全部铺上水泥或大理石,对部分破烂,凹凸不平的古巷道可进行平整,固定石块,清理杂草碎石,完善路灯等照明设施;对排水系统的整治应维持原状,不进行上盖密封,以清理淤泥杂物、疏通渠道为主,以保留巷道特色;对供电线、网络线、电视信号线等应尽量埋底铺设,避免乱拉乱扯。

新村的基础设施应按较高的标准进行建设,以满足村民日常生活的需要及未来一段时间的需求。

4.维持古村的整体风貌,对老建筑进行适当修缮,采取措施活化

结合股份合作式模式,对所有的古建筑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登记造册,详细了解古村内每栋老建筑的现状如权属、破损程度、市场价值、需修缮的工作量、资金投入量等,在进行全面普查的基础上联合有关文化部门,聘请专业的设计单位,制订老建筑的详细修缮方案,一是在保留原有建筑风貌前提下,采取原来的特色建筑材料和传统的建筑工艺,对老建筑进行适当修葺和改装,维持老建筑原来的古朴外观和建筑装饰;二是可根据老建筑......余下全文>>

二:古村落旅游的开发与保护该如何进行?

古村落旅游的开发与保护-绿维创景-指出,要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首先需要了解古村落旅游开发的特点,包括以下几点:

1、旅游开发处于初级阶段:古村落的旅游开发相对较晚紶除少数几个古村落外,一般都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顺应我国旅游业的迅速发展而得到开发的,还处于初级阶段,主要表现在古村落的民居旅游点往往都是只经过简单处理后就开门接客,旅游经济效益在部分古村落虽然初见成效,但旅游开发的带动作用还不是很明显,总体来说对饮食、住宿、购物等的发展未带来很大影响,门票收入是其旅游收入的主要部分,通过旅游开发获得收益的也还只是极少数的村民。

2、具有独特的旅游资源:古村落至少是民国以前建村,保留了较长历史沿革,即建筑环境、建筑风貌、村落地址未有大的变动,具有独特的民俗民风。我们目前所见的古村落跟遗址不同,它是农村乡土环境的重要活见证,是乡村建设和发展的历史缩影,也是传统文化的凝固和遗迹。古村落可以使人从现代都市的喧嚣中走出来,进入一种田园牧歌式的古老空间,去感受“小桥、流水、人家”那种恬静、淳朴、和谐的自然情调,领略东方文化的独特神韵。浓厚的乡村文化和古村落建筑特色交织在一起,使古村落旅游具有显著的吸引力。

3、古村落一般由于地理位置比较偏远幽静,交通不太发达,因此与其他知名度高的人文旅游胜地相比游客数量不多,现代社会的喧嚣和商业气息都还没有进来,古村落里的居民大部分仍照常生活,民俗风情都保留的较为完整。但同时,也由于古村落里的生活方式与现代社会迥异,基础设施也不太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给游客带来了诸多不便,再加上交通的不便,这些都给古村落的旅游开发和宣传带来困难。

4、古村落旅游资源的易损性决定了古村落旅游开发还要注意保护和开发相结合。古村落对外开放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生活的刺激,古村落的居民也在向现代化生活迈进,这会使古村落发生很大改变。而保护古村落,目的是正为了延续古村落的独特价值。 古村落的保护应立足于古村落历史的悠久性,古村落的完整性,建筑的乡土性,环境的协调性和典型文化的传承等方面进行全面的保护,这样,传统古村落的价值才不会受很大的影响。“以游兴村,以游保村”,旅游收入的增加,也使当地政府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古村落的修缮和环境的整治,这也是古村落旅游的生命力所在。

参考资料:北京绿维创景

三:国内好一点的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单位有哪些?

可以找一下国家立项的关于古建筑保护和开发利用的项目,一般在大学建筑学专业教师中,会有这项课题获得国家资助,关于开发和保护设计,找些在古建筑设计和环境维护上经验丰富,技术力量强的设计院就好,开发单位多的,喜欢也可以由政府主导项目建设,毕竟和文化保护沾边,建议找大学里的古建筑和建筑史研究室多了解一下。

四:如何看中国古村落(古城)保护与开发的矛盾?

尝试回答一把~不好意思,由于写了半截浏览器崩溃,以至于拖了N久,并坚定了以后WORD回答问题的决心……Goodquestion!在保护式开发的口号铺天盖地,实际效果却是破坏日益严重,古建类旅游项目质量普遍不高的大背景下,谈这样的话题很有必要,因为在刚开始做项目的时候被布置做过专项研究,所以有些不成熟的想法拿出来大家探讨:(1)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需要保护的古建筑都有旅游开发价值,由于区位、规模限制等,有些古建的学术研究价值远超其旅游开发价值;反之,也不是所有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古建筑都需要严格保护,一丁点都动不了。因此,我个人认为,国家对古建筑应进行普查,并参照文物管理制度进行分等定级,每个等级的古建筑(或群落)对应有限制性条款。以此做为古建筑保护开发的基础依据,违规开发者需负法律责任,罪名可设定为“毁坏后人文化传承罪”~(2)其次,就我个人做项目经验及与地方政府接触而言,目前大部分的古城、古建筑(群)开发类项目多半由地方政府牵头,最高执政者是项目的终极策划师、设计师,他(她)个人的眼界、思路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项目的最终走向。我个人对此深表无奈的同时,并不绝望。因为实际上在项目的进行过程中,“引导”很重要。你可以委婉的告诉他,修建一堆崭新的仿古建筑是很土的行为,只有修旧如旧、修心如旧、不要赶走世代居住在古城里的人,让他们继续生活和劳作在这里,才更有旅游价值,才能实现更长久和可持续的效益。官员们并不笨,你说得有道理,他们会考虑的。(3)最后,你说到的国外案例,我想到的既多又少,实际上,多去几次欧洲,正常游客都会感受到,最具风情的并不是那些个铁塔、博物馆和大酒店,而是小镇。是的,无论东南西北欧,在大城市附近,都埋藏着动辄上千年的小镇、小村,那里的建筑放到中国全是古建筑,那里的人世世代代居住在家的主人们,已经完全习得不着痕迹以旅游业为生的本事。实际上,我们去旅行,更多时候是为了感受差异,是去看他人之生活,若无生活,只剩买卖,多半不能持久。

五:运用文化传承的相关知识 说明怎么样保护利用古村落

查阅当地的县志,或者当地的民俗文化和一些传统的具有特色的特产。

六:古村落的开发应该注意什么?在哪能找到相关资料?

古村落的开发中,自然地理环境的保护和整治是古村落的保护开发一个重要方面。充分利用自然环境资源,营造亲近自然的氛围,开辟生态旅游对于古村落的开发极具意义。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是一个多年潜心研究乡村旅游的专业旅游策划和休闲产品策划公司,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旅游策划公司之一。在古村落开发上,山合水易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关于古村落开发的详细资料,

参考资料,请点击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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