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科普知识

一:什么叫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宣传教育

计划生育科普知识;一、政策法规知识:;(一)、《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结婚的最低年龄是;(二)、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三)《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允许生;1、城镇和农村居民均适用的有:;(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2)经市(地)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诊的第一个;(3)曾患不孕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申请生;

二:计生宣传品有哪些

印有人口计生知识的宣传册、环保购物袋、围裙、烟灰缸、纸巾、圆珠笔、日历计生幸福礼包、计生美容套盒、惠家工程手册、早教光碟、计生扑克、计生扇子等日常生活用品和药具。

三:社区工作人员的计生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动宣传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当好领导的参谋。2、负责本社区人口出生计划的落实和年度人口计划的管理。3、组织开展计划生育人口学校名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4、负责计划生育服务室、视听室各项工作,开展优质服务。5、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查验工作。6、指导育龄妇女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和药具发放管理。7、开展计划生育协会活动,发展会员。8、帮助育龄群众办理审批二胎手续和领取《独生子女证》手续,及独生子女费的发放工作。9、认真负责、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做好统计工作。10、定期如实的向社居委汇报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四:计生专干的职责是什么

1、负责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优生优育等科普知识,做好入户宣传和宣传品发放工作,解答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的疑问。

2、负责计生信息的收集、整理、登记、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填报或变更各种统计信息资料。

3、负责有关计划生育证件的申办和发放工作。

4、负责孕检具体操作,避孕药具管理、发放和指导。

5、协助乡镇开展环检、生殖健康检查、咨询及育后、术后随访。

6、负责做好政策内孕情跟踪随访与服务工作。

7、承办村每月一次计生例会的具体工作。

8、负责村计生服务室内部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江西省计划生育务站

第八条 实行计划生育证制度。凡要生育的夫妻,应当申请领取计划生育证:

(一)生育第一胎的,在分娩前,凭结婚证、户口簿,以及夫妻双方单位或者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 (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发给《一胎生育证》;

(二)夫妻婚后满5年未怀孕,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 怀孕并要求生育的,按本款第一项的规定申请领取《一胎生育证》;

(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申请再生育一胎的,凭夫妻双方单位或者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证明以及结婚证、户口簿和生育情 况等相关证明材料,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领取《再 生一胎生育证》;其中夫妻双方是农民的,可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发证。

对在现居住地生活1年以上的因婚姻关系形成事实迁移的人员,经户籍所在地出具生育情况证明,可以按照现居住地的生育规 定执行。

第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在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后,可以怀孕并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的。

(二)独生子女死亡的。

(三)只有1个子女,该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四)一方为革命烈士亲生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只生育1个子女的。

(五)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1个女孩的。

(六)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居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只生育1个子女的。

(七)归侨、侨眷或者在本省定居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其子女均在国外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定居的。

(八)双方均系华侨,一方回国时间在6年以内,只生育1个子女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十)双方均为农民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只生育1个女孩的;

2.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家结婚落户只生育1个子女的,但女方姐妹有2人以上的,只能准许1人;

3.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其父亲或者母亲亦无兄弟姐妹,只生育1个子女的;

4.男方的兄弟均无子女并已丧失生育能力,只生育1个子女的。

(十一)省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前款除第二项、第七项规定外,再生育一胎妇女的年龄不得低于25周岁;再生育一胎的间隔期不得少于4周年。生育妇女的年龄超过28周岁的,再生育一胎的间隔期可缩短至2周年。

双方原均为农民,后转为城镇户籍,属本人要求转的,自转为城镇户籍之日起1年内可按农民对待,依法办理《再生一胎生育 证》;属政府统一安排转的,自转为城镇户籍之日起3年内可按农民对待,依法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

第十条 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一胎生育的,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

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申请再生育一胎的,除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外,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20日内办理完毕。

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可再生育一胎的夫妻,由于发证机关的延误未......余下全文>>

六:如何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

(一)领导重视、投入到位

(二)三百工程、打牢阵地

(三)专项整治、氛围浓厚

七: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具体措施有哪些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意识。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计生工作的现实选择,是计划生育长期依赖行政管理后出现的新生事物,如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管理,思想、组织、措施保证是关键。在实施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过程中,依法管理是前提,宣传教育是先导。因此,要把解决基层干部和群众知法、懂法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要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并在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上进行了一些探索和突破。在宣传内容上,突出“一法三规一条例”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懂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就是违法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突出强制案件的宣传,通过对案件的跟踪报道,公开曝光,增强宣传的震动性和警示性。突出政法部门保驾护航的宣传,营造令行禁止、违者必究的氛围。在宣传形式上,除了坚持过去成功的做法外,还要学习借鉴法律规规六进农家的好做法(普法联系员进农家、法律书籍进农家、“致农民普法公开信”进农家、普法联系卡进农家、普法信息进农家、法律法规座谈会进农家),把宣传教育向广泛性和深层次拓展。通过深入、广泛、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党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人心,促使群众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得到明显增强。

二是强化提升队伍素质意识。实施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必须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工作队伍。在队伍建设上,要抓好计生队伍的整顿,通过考核,推行竞争上岗,择优用人办法,下决心精简计生工作队伍。要抓好对计生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使计生人员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减少在行政执法中的盲目性。在行政执法中,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在立案、查证、下达处罚决定书、送达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五个环节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一旦发现有违法违纪现象,经查实后,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调离岗位,为人口计生依法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要拓宽对育龄群众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渠道,最好限度地利用好已经形成的世代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掘基层卫生资源,利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为育龄群众提供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及各种致富技能培训服务,定期邀请专家前来指导讲课,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生育、节育、不育、生殖保健等知识教育。注重发挥卫生医疗网点和医疗专业人员作用,在中小学开展人口国情教育与计划生育专题讲座,为学生讲授人口、青春期生理及心理知识,向青少年普及计划生育知识。全面开展以妇女病为重点的生殖保健服务。与卫生医疗部门密切配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妇科病普查。针对大部分育龄妇女工作较忙的实际情况,把妇科病普查与双查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造福于广大育龄群众。

四是强化依法治“育”意识。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强化、深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由“由人治向法制,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做好新形势下的计划生育工作,必须靠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求突破,就必须走依法管理的路子,用法律手段解决现阶段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要实行“党政牵头、舆论先导、部门联动、综合施治、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新思路。在具体运作中,坚持“思想引导,经济处罚制约,部门联动助阵,执法部门攻坚,政法部门护航”的原则。促使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正在从粗放型管理中解脱出来,真正实现依法开展计划生育的新路子。要建立有规可循、有矩可蹈、有章可依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执法人员上岗责任制》、《立案审批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社会抚养费征管制度》等工作制度,完善《独生子女父......余下全文>>

八:计生办能查到什么个人信息

计生系统中登记的每个人信息主要都是针对计划生育的基本信息,主要有个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配偶的相关信息,婚姻信息、生育几个孩子、有没有节育、有没有超生罚款、有没有办理独生证、准生证等。

九:如何做好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摘要:计划生育事业几十年来为我们国家的发展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在新时期,社会、经济、环境、资源和条件等发生了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如何继续做好新时期的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工作服务理念,提升工作服务水平,这就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创新上下功夫,才能走出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一条新路,为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做出新贡献。

关键词:计划生育;科学发展观;创新

下面就如何在新时期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做好企业计划生育工作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与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更强调“人”是第一位的,是首要的,更强调对人的理解和尊重,树立“和谐人口,诚信计生”的理念。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计划生育工作的对象变为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人,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国策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是为了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所以要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必须坚持好以人为本,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计生家庭的切身利益,维护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要贯彻和落实好科学发展观

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是企业计生工作的重要责任,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崭新的思维理念,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极为丰富,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它的基本内涵是:一是要坚持发展这个主题;二是要全面发展;三是要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所谓坚持发展,就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所谓全面发展,就是要着眼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所谓协调发展,就是各方面发展要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满足当代人的基本需求,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为子孙后代着想。

因此,新时期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认识我们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长远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实行计划生育,是事关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大事。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计划生育工作必须着眼为国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要正确处理好控制人口数量与提高人口素质的关系。过去考虑人口多是我国一切问题的出发点,所以人口数量控制不好,低生育水平就不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要受到影响。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计划生育国策,然而长期以来,我们工作的重点实际主要是在控制数量上,其它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因此,我们必须把提高人口素质与控制人口数量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

计划生育工作还要正确处理好把握全局与突出重点的关系。强调全面发展,不是不要突出重点,宣传教育应当是一直贯穿人口与计生整个发展过程的重点,因为在我国当前社会经济条件下,男尊女卑、多子多福、儿女双全等传统的旧观念是不可能自行消失的。只有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计生工作水平,注重改革创新把工作引向深入,才能加快计生工作发展步伐,实现整体推进。

三、创新工作思路

在工作方式上,由行政命令向规范化管理转变。新时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必须转变工作方式,把主要依靠行政命令转变为依法管理、规范化管理上来,不......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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