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霸一方的无赖流氓

一:称霸一方的无赖、流氓得人叫什么

称霸一方的无赖、流氓得人——————地头蛇。

吝啬钱财、一毛不拔的人——————铁公鸡

思想陈腐的人——————老夫子

二:也许在别人眼里我是称霸一方的流氓

这就是自家知道自家事,何必在乎那么多。

三:为什么韩信不杀那个无赖?

白话说就是韩信太天真,也很重义,当时刘邦没称王时,项王派武涉去游说韩信当饭则反,韩信一番大义演说回绝了,后来他的谋士蒯通又劝韩信,让他自立为王三分天下,韩信不想背汉,就又没当回事,有这两次机会他都不把握,只能说他太没有霸气了。虽有国士之才,却无帝王之资,只想独霸一方,无意称霸天下,最后就是他拥兵自重,想当个军阀,还讨得刘邦“三不杀”,他把刘邦想的太好了,汉王不是项王,更不是周武王,汉王不喜欢分封制,他不想与异姓诸侯共天下。当韩信还在分封制的旧塌上做着他独霸一方的大梦时,刘邦下手了。应该说是刘邦他媳妇儿下手了。。

四:称霸一方、胡作非为的人叫什么人?

称霸一方、胡作非为的人叫地头蛇

五:亚洲中心时报 蓬莱吃人肉事件到底怎么回事?谁知道

今年2月4号,山东省蓬莱市发生“活吃人肉”事件。根据《亚洲中心时报》记者调查表示,山东省蓬莱市潮水镇店上村支部书记王家乐与其妻舅张强伙同平畅李家村支部书记李亮基,参与整起”活吃人肉”事件。事件起因于王家乐和李亮基积欠农民工孙世山的工程款,在孙世山和农民工代表王维华的催讨之下而发生这起骇人的“活吃人肉”事件。案发至今涉案主嫌犯仍逍遥法外。“人肉好吃”

据报导,2008年11月,潮水镇店上村党支部书记王家乐和该镇平畅李家村党支部书记李亮基承包了蓬莱市罗峰河堤工程。由于缺乏施工能力,便转包给孙世山的工程队承包营造。2010年初,双方在结算工程款中发生了争议,经多次商议没有结果。

2010年2月3号,孙世山接获王家乐要他于2月4号上午九点至王家结算工程款。孙世山在农民工代表王维华的陪同下如约前往,但却遭埋伏毒打至二人晕厥。当王维华苏醒时,张强手持菜刀将王维华的手臂部位的两处活剥,放入嘴中生嗜喝啤酒,并大呼 “人肉好吃”,同时搬来煤气灶活烤人肉。接着再用菜刀切割刚恢复意识的孙世山手上的肉,边吃边喝啤酒。二人疼痛的几乎昏死过去。两个村党支部书记王家乐和李亮基都亲眼目睹了整个吃人过程,但却没有加以制止。

“如果再敢上访就灭掉你全家老小”

案发后,王家乐给110和派出所打电话诬告说有人来他家中敲诈闹事,同时给副镇长李海波打电话。此时,张强逼迫、恐吓受害人,要他们承认 “肉是自己切割吃掉的。”警方抵达后,并没有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也没有对案发现场保护和刑事勘察,更没有对受害人实施转送救治。副镇长李海波则一言不发的离开现场。

在案发四、五天后,张强、王家乐及打手被警方拘留,但不久公安局主办副局长李斌即做了“取保候审”的批示。涉及该案的打手黄海宾在出狱不久后即威逼受害人“说和私了”并签定 “霸王协议”,敲诈受害人两万元现金。为此,两名受害人先后奔波求助、上访告状,多次遭到碰壁。王家乐的家属四处扬言自己家中有钱,不怕告状。主犯张强更是放出话说:“如果再敢上访就灭掉你全家老小。”

媒体曝光后 主犯被重新收监

案发四个多月后,当地公安机关只对受害人孙世山一人作了法医鉴定,而且是“轻伤”,对吃人元凶张强没有公开审理。副镇长李海波也先后两次带领一名律师来到医院,希望受害人孙世山及王维华能接受私下和解。

据《亚洲中心时报》透漏,该“2.4活吃人肉”事件被媒体曝光后,惊动公安部,社会各界纷纷对王家乐、张强等行为加以声讨。同时,复员军人、受害人孙世山的原部队领导和战友也通过各种方式反映情况。烟台市公安局近日成立了专案小组,限时向公安部回复督办情况。主犯张强已被重新收监,但元凶王家乐仍在取保候审中。

六:恶势力犯罪和聚众犯罪有什么不同?

1、有个概念你可能有误,对黑社会性质的犯罪与聚众斗殴等犯罪,在我国刑法上,都只是处理首要分子或积极参加者的。

2、你比如聚众斗殴罪

是指基于流氓动机,纠集多人进行殴斗或积极参加殴斗。破坏社会秩序和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

(一)聚众斗殴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

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动机、目的,不是流氓活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何罪就认定何罪。

(二)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界限

犯罪的动机、目的不同。聚众斗殴罪是基于流氓动机,在实施各种流氓活动时破坏公共秩序,后罪则是基于某种个人动机、目的,用聚众闹事方式,要挟国家机关或有关部门,以满足个人的要求为目的。

(三)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二者区别的根本标志在于犯罪动机。聚众斗殴罪中的杀人、伤害行为,虽然与其他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一样,都侵犯了他人身体健康,但是它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在杀人、伤害行为中,通常表现为为了称王称霸,充英雄好汉而惹事生非,与对方争个高低。所以,凡是为了争霸"势力范围",或者明确表示要打服对方,而行凶伤人的都是聚众斗殴中的伤人行为。

(四)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

首先,犯罪动机不同,前者大多是为了争霸一方、私仇宿怨和寻求精神刺激等流氓动机而破坏公共秩序,后者则多是为了实现个人某种不合理的要求,如分房、调工作等而破坏公共秩序。

其次,情节要求不同,前者不要求情节严重,后者要求情节严重,必须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否则不构成犯罪。

3、聚众斗殴罪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第292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4、我国刑法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该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5、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征:

(1)暴力性,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

(2)地域性,这种地域性是指在一定区域、行业范围内。

(3)目的特征,即追求经济利益。

(4)有“保护伞”存在。

(5)对政权的腐蚀性。

6、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处理:

区别对待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不......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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